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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的公司绝大部分都是私人企业,没有义务向公众公开,但是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可以将公司的财报交由你审核。

你可以放心,我公司的所有财报都是来自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并采用美国会计准则进行审核的。”

李雷平静地回答道,“我知道联邦调查局大概是因为我向亚特兰蒂斯新闻网透露了有关飞船的消息而对我进行了调查。

但是我获知飞船消息的源头是来自我自己的一家太空探索公司,这家公司是纯粹的私人公司,没有接受过政府的任何拨款。

斯佩克特先生,我也是一名律师,我很清楚《保密法》只对公务员及因为职务原因接触到国家机密的人才有效。

我不是公务员,同时和政府部门也没有业务上的往来。

所以我发现了外星飞船,我自然有权在任何时候选择公布它。”

美国的《保密法》从来约束的不是普通公民,所以只要李雷不是公务员或者替政府做事,那么他如果发现了属于美国政府保密范围内的东西也没有义务为政府保密。

当然,如果李雷觉悟高主动为政府保密,那也是政府感到高兴和鼓励的。

“而且,斯佩克特先生,政府将外星飞船的事情掩藏到现在还不公布,难道不是对公共安全的极大威胁么?

美国人民有权知道有艘来历不明的外星飞船正接近地球,而我们的政府却还没有任何有关这艘飞船的通知。”

李雷将自己上升到为美国人民代言的境界,而美国人和美国法官都很吃这套。

哈维也不是那种迂腐的律师,他不仅擅长剑走偏锋,而且他的秘书还是美国三大咨询公司的高级公关经理,拥有极强的公关能力和丰富的公关资源。

只要李雷抛出这个设定,哈维就有办法让美国人民接受李雷为了美国人民知情权而被政府逮捕的故事传遍全美。

在美国人民的脑海里,政府就是最大的坏人;那么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李雷是孤胆英雄。

虽然美国为了保持司法独立而让法官并非民选官员且可以任职终身,但法官也是人,也是社会动物。

既然如此,他们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舆论和民众的言论压力。

“其实这起案件我们是必赢的,只是李先生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联邦调查局要插手一件必输的案子?”

哈维将文件收了起来,然后吩咐自己的助手去审讯室外面等着自己。

“我记得李先生曾经在哥谭市当过一段时间的私人执业律师,也做过公设辩护人,想必司法圈里最阴暗的一面也瞒不过李先生。

李先生,你有没有好好想过,你到底是为什么被捕的?”

哈维的问题让李雷皱起了眉头,美国的司法系统是非常推崇效率的,像自己这种必输的官司别说法院不会签发逮捕令了,恐怕在检察官那里就被退回来了。

可现在的问题是,不仅检察官准备提起诉讼,而且法官还签发了逮捕令,甚至连联邦调查局都进来了。

从某个程度来说,美国司法界和美国娱乐圈、体育圈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一旦你输的官司多了或者你输了某些高曝光度的官司,那么你在司法界的名声就会直线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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