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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人意料,那个当年随意锁拿百姓的官员竟然步步高升,就是如今的大司马贾化。

这位贾大人一开始说“官府不曾随意去民家锁拿百姓”,言外之意是胥吏们自作主张,并非他这个府尹发的令。

后来京兆尹找到了当年在金陵当过差的胥吏,去锁拿那家儿子的一共是四个人,其中一个还留着贾大人发下的签子。这下抵赖不得,牵连到了自己,贾化也不管什么“世交”、什么“同宗”了,贾化这才在朝堂上把自己说得无比无辜,“原是有人以权压人,臣当时不得不从呀。”

仿佛是怕自己一张嘴说话的力度不够惹人信任,这位贾大人还拿出了自己和别人来往的信件。那信件还不是一封,而是一沓。在朝会上当朝传递给刑部、大理寺、御史台的诸位大人看了,上面还有那位“高官”的印章,可以说是可信度十足了。

云苓对这件事情本来没有放那么多注意力在这件事上的,她对大司马贾化此人没什么印象。因为司徒晖一直觉得中书省和大司马之职权利过于大,这些年一直在致力于把这些人手上的工作分给更多的人干。比如司徒晖从登基开始就一直在提拔的侍读学士,再比如司徒晖前年知道了军队吃空饷之后,将大司马的一部分职权过渡给了兵部。

不过云苓听说这个大司马虽然不是武勋人家出身,但在朝堂上和那些人倒是一派的,因此倒存着些看热闹的心。不过,云苓再是没想到,这个热闹真闹起来后还正经不小。

原因就在大司马贾化咬出来的那位“高官”了,这位被贾化指认的大人,其实到现在还能算是贾化的上官。谁呢?九省统制王子腾王大人。

从前朝开始,富贵人家的子弟犯了罪的,有些人家不忍心让自家的孩子受到刑罚,于是就用钱买一个良民去替自家的孩子服刑。这种行为被许多官员用“行内黑话”称呼为“捉白鸭”。这种事一般都是你情我愿的——是的,那个被捉去的“白鸭”多半也愿意,究其原因,不过财帛动人心罢了。有些人忙了一辈子都攒不下一百两银子,不过替大少爷受流放三年的刑罚,没准三年之后还能回来呢?这买卖简直不要太划算。

到后来,这种交易甚至发展到了死刑也可以用钱买卖。还是前面举的一百两银子的例子,有些人能够豁出命去,只要把这份钱留给他的妻儿或父母。这样一来,富家子弟逃过了死刑,穷人家有了活命的银两,也算一种讽刺的“双赢”。

那对告状的夫妻就一口咬定自家的儿子就是被捉去的白鸭,且是官府用强权捉去的,自家没有干过这种用银子卖了孩子的事情。官府都不用细查,只要翻一翻当年金陵的卷宗,就能看到王子腾大人的外甥,薛家的现任家主在案件的卷宗上已经被“冤魂索命”死了,但这位薛家家主在京城中可不是什么低调的人啊!尤其是贾家的大姑娘封了贤德妃之后,这位薛家家主常以“贤德妃的表弟”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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