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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出嫁的年龄已经十八岁了。

普通的官家女子,一般十一、二岁,父母就开始相看人家,十二、三岁左右定亲,及笄后,十五、六岁就可以嫁人了。一般即使晚一点,家中留至十七、八岁的也有,但是那种都是已经有了婚约的。

夏金桂一直没有定亲,是因为夏家就她一个独女,夏家一直在考虑夏金桂是嫁人还是招赘。

因此,迎春十八岁,还没有婚约,且贾家无人为她相看,就有些奇怪。

贾母应该动了将迎春送到宫中的主意。以贾母的偏心程度,如果元春怀孕生下皇子,迎春自然就不用送了。如果元春生下女儿或者没有孩子,元春年纪已经大了,自然会将迎春送到宫中固宠。

元春应该是在宫中出了什么变故,贾赦提前得知了消息,而贾母还不知道。

所以贾赦打了一个时间差,急急忙忙的将迎春嫁了。

贾母是不同意的,她应该想等元春生下了小皇子,安稳了后,才将迎春嫁人。

迎春嫁人这事,贾赦应该和贾母进行了博弈,才让贾母松了口。

贾赦想将迎春嫁人,一时之间也没有什么好人选,而孙绍祖这时候撞了上来。

孙绍祖的情况表面上看,其实不差。

孙家是大同人士,祖上也是军官出身,是当时的宁荣府的门客,算起来和贾家也是世交。如今孙家只有孙绍祖一个人在京都,迎春嫁过去后就能当家做主,不需要伺候婆婆。而孙绍祖本人,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不满三十,家资饶富,没有家室。(注1)

从哪方面看,都是一个做女婿的好人选。

而且,孙家是大同人,一但贾家有什么不测,迎春跟着孙绍祖去了大同,以不至于被贾家牵连。

这应该是当时,贾赦能为迎春做的最好的选择了。

贾赦收孙绍祖五千两银子,一是趁着贾家还有些权势,给孙绍祖找人补缺;二来估计与贾赦和贾母的博弈有关。但是贾赦应该没有想到贾家的情况恶化的这么严重,这么快,致使他给孙绍祖办的补缺没有成功。

妻者,齐也。贾赦是普通人,普通人即使不喜欢妻子,也只会冷落着,断不会侮辱和殴打的。

他也没有想到孙绍祖竟然是一个中山狼,没有想到孙绍祖竟然打女人,没有想到孙绍祖竟然对自己明媒正娶的妻室这样做。

贾迎春误嫁中山狼,一个误字,误了迎春的一生,也是可怜可叹。

作者有话要说:  注1:引用《红楼梦》,原文如下: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因未有室,贾赦见是世交之孙,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

第36章 林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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