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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知道,寇仲笑的光风霁月,余光却掠过她轻薄的衣裙,定格在赤色飞纱下所现出的一截玉色,那是一只纤秀的足。
他现在总算懂得,为何有无数男子痴迷于婠绾的赤足,女子莹润的肌肤、晶莹的玉脉,足弓的弧度都挑不出一丝瑕疵。
这样一只可做“掌中舞”的足,有谁忍心让它踩在凹凸不平的地上,让它的主人皱起秀眉,露出令人心碎的忍痛神色呢?
朱雀不曾多想,她看向牵着赤色马儿的侍卫,了然的询问道:“那是飞云卫?”
飞云卫,算是寇仲的“御林军”,是他参考李世民的玄甲卫队之后所建立,人数上远不及玄甲卫队,但每个人都是一等一的高手,战斗力绝对不在玄甲卫队之下。
寇仲的心中涌起万丈豪情,无人可改移的坚强斗志,他看着城中的卫队,双目中神光剧盛,道:“不错,正是飞云卫。”
他牵着“塔克拉玛干”的缰绳,漆黑如墨的烈马温驯的迈步,马背上赤色衣裳的美人环顾四周,向他投来了意外的目光。
“有些意外,这里比我想象中更好。”
朱雀坐在马上,一路看到城中的各色景象,确实有些惊讶,她从不怀疑寇仲的军事才能,却没有想到他还会治理城池。
寇仲走的并不快,甚至每一步都迈的有些懒洋洋,他取出几枚铜板,买了一包糖糕,分给路边的几个小姑娘,对朱雀笑道:“在朱雀姑娘眼中,寇仲或许算得上是一方豪雄,却不是天下之主,对吗?”
朱雀并不否认,回答道:“不错。”
“妇人之仁”是寇仲最大的弱点,如李世民,可以前一秒与你称兄道弟,后一秒就能将你置之死地,可寇仲绝下不去手。
这便是枭雄和豪雄最大的不同,而历史之中逐鹿天下的赢家,一向都是枭雄。
谁知,寇仲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十分洒脱的道:“我确实不适合,不过有什么关系?我做不做天下之主,都是寇仲。”
他不是天下之主,却是气运之子。
朱雀的壳子下,十九扪心自问,如果她和寇仲一样,因为几句话就放弃了当局长的机会,她会不会也像寇仲一样洒脱?
在想到局长的工资数目之后,她真诚的道:“少帅心性豁达,远非常人能比。”
寇仲扬了扬眉,事实上他对帝座毫无兴趣,只当争霸天下是一个刺激有趣的游戏,若是胜券在握,立刻就会索然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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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小半个时辰,寇仲停下脚步,这是到了少帅府,朱雀四下环顾,发觉并不如何奢华,简洁而大气,别有一番景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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