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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出道了,以惊人的速度奇迹走红。

于是张启盛变成了张启圣。

早年辍学、打遍七中一条街无敌手的不良少年,变成了正能量元气少年偶像。

听习惯了的一声声‘盛哥’,变成了永无止境的尖叫,‘圣圣、圣圣’。

气的他啊,胸口都忍的闷痛,恨不得吼一嗓子——去尼玛圣圣,叫老子盛哥!

这日子不能好了。

所幸,他早就表态,赚够一辈子饿不死自己的钱,二十九岁之前,他一定退圈。

只剩四年,胜利在望。

他低头,从包里拿出一瓶包装好的香水,总算露出一点真心笑容。

这是他去国外拍广告,带回来送给大小姐的礼物——她最喜欢的一款香水。

虽然国内也能买到,但这是从那家店里买的。

张启圣回忆着,很多年前,少女靠在窗边,对他讲起她如何在国外的香水店,邂逅了她的珍爱香味。

多么美好。

混乱的少年时代,那位善良的大小姐,那个叫路盼宁的女孩,是他唯一的温柔和宁静。

最早,他和路盼宁一道在贵族学校念书。

因为出身和背景,也因为性格脾气,他格格不入,被所有人排斥,只有路盼宁不会看不起他,愿意全心接纳他。

他到底离开了那所讨厌的学校,到七中念了半年。然后他终于发现,也许不是学校的问题,错在他和书本天生八字犯冲,便毅然辍学。

即使如此,那天鹅般高贵、纯洁的女孩,他的大小姐,仍旧是他愿意远远守候的唯一。

为了她,他不惜承受血光之灾。

张启圣抬起左手,神情寒凉,看着少了最上一小截的小拇指,冷哼。

这将是他至死都存留的伤疤,也是他永生难忘的耻辱。

那年,他听说大小姐的未婚夫竟敢另结新欢,而新欢正在七中,某天放学后,便想给那不知死活的女孩一点小小的教训,让她识相点远离姓秦的,再然后——

一场噩梦。

从此,他打遍七中一条街的传说,成为了埋葬的光辉岁月。

之后很长一段时光,他见到七中的校门就虚,见到穿七中校服的女学生主动远离十米,绕道而行。

奇耻大辱!

罢了,都过去了,张启圣安慰自己。就当真是恐怖梦境,醒来就忘了吧。

反正,今生今世,他再也不会见到那个长的像仙女、行事如魔鬼的……怪物。

*

路家,会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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