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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女睫羽低垂,掩盖住了眼中的诧异:“没事,兴许是看错了。”
薛瑾也没在意。虽然说光线明亮,但是毕竟是夜间,看错了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清歌的心里却仿似掀起了惊涛骇浪,郡主近来可真是怪异。如果不是手受伤了,如何解释她最近的笨手笨脚?她的厨艺,她的女红,她的字迹……全都变化不小。旁人或许看不出来,清歌贴身伺候她多年,岂会看不明白?
可是,眼前的郡主的确是郡主啊,她耳垂的那颗痣,她教授殿下的功课,她的确是郡主。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清歌思索了好久,也没得出结论。早晨给郡主梳头的时候,她盯着郡主发间染霜的一根秀发,愣了一会儿,眼睛有些酸涩。
她想,大概是郡主老了。这位曾经的第一美人,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龄。
清歌的手有些颤抖,她强忍着泪意,轻轻地拔掉了那根白发,藏到了袖中。
夜里,薛瑾再次挑灯裁衣时,清歌站在旁边,状似无意地提点了几句。不,在清歌看来,是提醒。
薛瑾侧脸看了清歌一眼,原主身边的能人真多!一个个的,都比她强!她越发觉得自己无用了。
咬了咬牙,她只得板了脸:“我知道了。”她心说,我这是为了原主的面子,真不是为了我啊!
清歌掩唇而笑,并不答言。可她心里未尝没有淡淡的心疼。郡主是真的老了,风华绝代的美人也有红颜迟暮的一天。
忙活了好几天,薛瑾终于做出了一件勉强能入眼的袍子。她纠结着,盘算着,小心翼翼却又满含期待地交给了葳蕤。
葳蕤从小的衣服,都是天下一等一的绣娘一针一线做成的,有多少阵脚那都是有定数的。他不过是随手一『摸』,就知道了差距。
薛瑾生怕他嫌弃,又怕他穿着不舒服,连声说道:“不喜欢也没关系……”
她自己看不到她自己眼中有多卑微,像是把自己的全部都给了另一个人,还生怕累着他,吓着他,害怕自己给予的对他而言是伤害。
葳蕤还未答话,清歌已抢先说道:“殿下,这可是我们郡主熬了好几夜才做出来的。能穿上郡主亲手做的衣服,那是你的福气。这么多年,除了你,也只有先皇后有这个资格。”
这话说的不假,原主是先帝的父亲钦封的千金郡主,名动天下,又曾被指婚给先帝的弟弟。以她的身份,还真没几个人敢问她要衣服的。
薛瑾更显尴尬,这倒像是故意显摆的了。她嘿嘿一笑:“你别多想,不喜欢也没关系,我现在都不大会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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