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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起来了,正好一块吃早餐去。”徐涵清招呼道,“楼下那家粥店还不错,这早上可不好吃,什么太油腻的,万一待会闹肚子就不好了。”

她说的有道理,毕竟俩孩子就要进考场了,万事还是小心为上。

大人们在前面谈笑风生,俩孩子跟后头,陈言陌悄声说,“你妈要是知道我们昨晚吃了那么油腻的东西,不得生气。”

“没事。”

陈言陌还想招惹她,继续凑在她身边跟她说话,“有没把握拿第一?”

“还是有的。”

“那如果第一是我怎么办?”

如果有其他考生听到这两个人的对话,八成得气得吐血,这两个人完全没把其他人放在眼里啊。这就商量起了第一和第二是谁了!

姜慈杏目圆睁,“是你就是你呀,难不成我还能打你一顿?”

“可是那样你就会不高兴。”他还有些委屈。

这话说的,好像第一已经在他兜里似的。

“我不会不高兴,我考多少都是我实力的反应,考第一我也高兴,考最后一名我也高兴。”她自认心态还不错。再说了,强中自有强中手,她不敢说自己是全国最厉害的。而且——就算她在数学上被打败了,他在其她领域上也不一定会被打败。某一个领域既不如人很正常。

陈言陌眸中带笑,心态可以啊这个人。

在快走到粥店的时候,姜慈不远处传来轻飘飘一句话,“姜慈,我也想去q大,我也喜欢计算机。”

他对计算机的热爱不一定会输给姜慈。

陈竟骁和孟芝因为生意的原因常年奔波在外,全世界各地的飞。在他小时候,由于他太小还需要精心的照顾,不方便跟着大人各种奔波,所以一直是把他自己放在家里的。虽然有保姆的照顾但是依然孤独。

很快他就发现了自己的爱好,研究计算机。

初时他只是喜欢拆一些电子设备,刚开始保姆还会阻拦一二,后来孟芝通过电话,得知儿子喜欢拆这些东西,她觉得还挺有益开发大脑的,而且没有陪伴在孩子身边,他们本来就觉得愧疚,家里又不缺这点钱,也就随了孩子去。后来这发展成了他的爱好。

孤独又黯淡的童年,是这些东西给它添色的。

后来陈家生意稳定,陈言陌也大了,所以要么他们留下来陪孩子,要么孩子跟他们一起出差,到某个地方去居住几个月甚至一年半载的,这都是很正常的。

之前去美国也是为了生意,举家前往。

姜慈听到这话诧异地转头去看他,却发现他已经大步跟上大人们的步伐,走进店里面去了。

他居然也喜欢计算机?!说他喜欢什么她都信,说他喜欢赛车,甚至说他喜欢赌博她都信。偏偏说他喜欢计算机,她只觉得不可思议。

一个富家子弟,喜欢打游戏就算了,怎么可能喜欢计算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至于q大,她只见过陈言陌考过一次试,对他真正的实力尚未可知。所以他能不能考上她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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