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页(1 / 2)
他原型是火云狐,是帝国毛发最美的兽型。
一身火红色的毛发,似绒似羽,远看像一团烈火在燃烧,又好像是一朵飘忽必定的红云,边缘都透着朦胧。
走近后,触感轻软,摸起来几乎感受不到阻力,比起鸟族的绒羽,火云狐的绒毛更加绵软。
摸起来就像陷进了云朵一般。
也是因此,尽管兽人们并没有多么喜爱花样的服饰,也并不推崇所谓皮草,毕竟他们自己就有皮毛。
但是在黑市上,火云狐的毛发还是被炒出很高的价格。
不为别的,就是一种实力的炫耀、展示。
就像远古时期,在身上挂着兽角的野人一样。
火云狐计谋出众,族群团结,尽管住在落在的D城,却也很难捕获。
因此,在帝国,在一些扭曲的审美影响下,大多数人也以拥有火云狐的皮毛为荣,象征着自己的实力。
火云狐一族尽管计谋过人,但实力并不出众,族里没几个往军部发展的。
也是因此,族群地位并不算高。
加上出众的毛发,火云狐长期处于被人捕捉的尴尬境地。
也是在连霜成为将军后,火云狐一族的地位才有所缓和。
连霜深知自己的优势,也打算利用自己的一身皮毛。
他有美色,缺的就是展现的机会了。
刚好院子里有张竹椅,他立刻跳上去,躺下,摆出最妖娆的姿势。
调整好呼吸,让自己看起来姿态慵懒,双眼朦胧,透露出一种纯真的娇憨。
毕竟他们狐族,人形长得太过妖艳,要是殿下不喜欢这一款怎么办?
阳光柔软,竹椅上的火红色小狐狸酣然入睡,满脸娇憨,听见脚步声,便睁开一双上扬的狐狸眼,透出一丝妩媚。
好一个纯真中的妖娆,充满了诱惑啊。
想到自己脑子里模拟的画面,连霜忍不住激动地抖了抖耳朵。
苏芜殿下果然找了过来。
但是他太过急躁,无法忍受和殿下缓慢进展,问了殿下的名讳后,便直接告白了。
这也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毛发太过自信。
他主动跑到少女脚边,蓬松的大尾巴蹭着她,施以美色攻势。
他想,这样总不会拒绝吧?
连霜满心满眼都是和殿下之后的快乐生活,周身都是幸福的泡泡。
结果没想到...
殿下竟然往后退,避开了自己的尾巴!
连霜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怎么会有人不喜欢狐狸的大尾巴呢?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
恍惚中,刚从“竟然有人不喜欢我的毛毛”的打击中回神,连霜又听见少女的话。
——教官,我不谈师生恋。
连霜也顾不得打击了,连忙想劝说少女。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