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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华丽辉煌,一丝不苟。但它太安静,太冰冷。
以前凌万顷很享受这种“一人天下”的感觉,可今天突然觉得,哪怕屋子里有点尘土也是好的。
毕竟尘土是活的。
半小时后,某酒吧内,凌万顷见到了季瀚池。
“我家的酒不够你喝?非要来这种地方?”凌万顷面无表情,但眼神出卖了他,他不爱人群。
一个传媒大佬,不爱人群,说出去都没人信。
季瀚池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长得非常“斯文败类”,要不说他的真实身份,都会以为他是哪个行业的研究型学者大佬。
“斯文败类”才是爱热闹的那一个。
他一皱眉头,表情比凌万顷还要嫌弃:“你地窖里的酒我有兴趣,在你家喝酒就算了,没一点儿人味。”
“不看着美女就喝不下酒?难怪你老婆离开你。”
“前妻,那是前妻。”季瀚池又辛苦地纠正。
关于曾经的婚姻,他唯一的苦恼就来自于凌万顷总是不能正确称呼,烦。
酒吧里,人影攒动,陆陆续续有客人进来,三三两两地坐下。
舞台上有驻唱歌手弹着吉他,长发的年轻姑娘,一脸出世的表情,唱着听上去很清新的民谣。
“喝酒,听歌,看来来往往的人,这样的酒喝着才有意思。”季瀚池的目光落在驻唱歌手身上,看了好一会儿,才将眼光挪开。
凌万顷早就看出来季瀚池的目光所向,挑眉道:“所以你是冲着她来的?”
季瀚池却突然收回了目光,轻笑一声,摇摇头:“纯欣赏。”
“信你个鬼……”
“真的。没见我现在看年轻姑娘,这目光多慈祥。”
见季瀚池这么不要脸的样子,凌万顷突然就自嘲般摇了摇头,甚至有点羡慕他。
“佩服你对生活一直充满热情。”
“因为我比你放得下。”季瀚池笑得意味深长。
凌万顷沉吟片刻,低声道:“我好像没有以前那么痛恨她了,算是放下了吗?”
“不,你是重新拿起了。”
我去,季瀚池你要不要这么犀利。
凌万顷猛地呛一口,向来捏得死死的气质这一块,一下子没捏住,崩了。
“咳咳……能别胡说吗?”他盯季瀚池一眼,竟有些幽怨。
季瀚池也是人精,立刻接收到信息,笑了:“认命吧,你恨她,不过是因为恨比爱长久。你根本放不下她。”
“她为了回国,撒了那么多莫名其妙的谎。那些谎言多么可笑,今天一个说法,明天就另一个说法,把我当三岁小孩耍呢。”
凌万顷苦笑着摇头:“你该知道回国后那段日子,我是怎么找她,她是怎么羞辱我。我只是恨她而已,我都还没开始报复她,已经很仁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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