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页(1 / 2)
凉糕封在罐子里,拆开就能吃,藕粉用开水冲泡,说是瞧见的时候第一反应他会喜欢。
赢玉没有客气的试了试,果然很喜欢。
夜晚他倚在窗台上,手里捧着碗,吃完了凉糕吃泡好的藕粉,一口一口往嘴里塞,一旁的山君瞧见了,跳到上面,追着他的碗扒拉。
他大发慈悲挖了一勺子给山君,搁在窗棂上,山君闻了闻,不感兴趣扭头跳了下去。
赢玉:“……”
不懂口腹之欲。
他又将那块用勺子挖回来,一点没浪费塞进嘴里。
倒没觉得有什么,毕竟小时候生肉都吃了。
要不是褚长扶,他现在怕还是那副野兽样吧,什么都不忌口。
赢玉想起洁白无瑕的少女,嘴角禁不住勾了勾。
她是个说到做到的性子,说对他像小时候一样好,果然就是,最近什么都想着他,有时候他没去,她还会来问,糖吃完了吗?点心还有吗?
过来给你做好吃的。
赢玉只觉十来年加一起都没有现在幸福。
当然要是没有伏裳会更好。
说起伏裳,他两口将剩下的藕粉灌进肚,收拾收拾提着剑出门,准备去伏裳的必经之路守着。
那厮狡猾的很,万一跟褚长扶说明天来,实际上今天人就到了呢?
任意门可是很快的,穿梭洲与洲之间只要真元足够就行,没有真元烧灵石也可以。
伏裳既不缺实力,也不缺灵石,往来也就一天的时间罢了。
因为褚家的至宝道器在褚长扶手里,伏裳那个只到极品魂器级别,所以要跳跃好几下才能到地方,中间还有间隔,每次使过一次后,要过一会儿才能继续用,距离太远任意门需要缓一缓。
他那个性子,肯定会顺便找找沿途珍惜的花花草草,观察个山木啊,流水啊,假文雅过后方正经赶路,一天时间能到算他厉害。
赢玉搁下手里所有的活,空出这两天的时间来,准备全心全意逮伏裳,监督赢家进程的事都不做了。
其实这时候该备的已经备妥,要做的事也都差不多完成,没什么活,他平时在家大多数也是闲着。
不知道去哪,干脆到处瞎逛,没让脖间的痕迹白留,经过他不懈的努力,终于一出门就能听到人小声讨论。
——看不出来褚小姐还是个性烈的,看看那伤口咬的,好深的牙印。
——另一边都吸出青痕了。
——耳朵上也有咬痕。
——赢家三公子这副长相和模样,褚小姐有福了。
——好羡慕她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