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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商业比赛奖金,体总10%、田管中心30%、江省体育局10%、教练组及所有后勤人员15%,陈焕之个人35%。而广告代言收入则是田管中心15%、江省体育局20%、教练组及所有后勤人员15%,陈焕之个人50%。
附带一提,这些都是税后再进行分配。
比如陈焕之此前签订的SPORTS代言,名义上是每年一千万,但这一千万中还包含60万的运动装备,再缴纳45%以上的个税、营业税及附加,最后分配完毕,陈焕之每年到手大约250万左右。
而IMG的惯例是在田径运动员收入中抽成时,商业比赛奖金是5%左右,广告收入15%-25%,根据运动员的商业价值大小,这些比例可以谈,但这绝对是税后收入的比例,不可能是陈焕之跟各方人士分完了再根据比例给经纪人抽。这样一来,陈焕之为了能够找经纪人就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但陈焕之在这方面比较舍得,用她的话说,“我宁愿多出钱,也不想事到临头发现团队里连个危机公关的人才都没有,更不想有一天别人通知我给我接了烟草广告。”
而第三个阻碍费诺克挖掘陈焕之商业潜力的因素,则是她自身的意愿。这个固执的小姑娘上来就提出,所有事情都要以保障系统训练和竞技状态为前提、如果可以请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商业活动以及她要在团队中有绝对的主导权,所有对外合约都需要经过她的同意后才能签订。
费诺克当时就觉得以这钻石矿妥妥地降级成了金矿,但金矿也得努力挖呀,只好以退为进说,“除了我们,你再也找不到一个如此专业的团队,能将你的商业潜力进行最大的开发,为你树立最好的品牌形象,没人能做到。”
陈焕之也貌似诚恳,“说真的,要不是我必须得给田管中心挣钱,我甚至一个广告都不想接——我另有投资的生意,并不缺钱。”
这就没办法了,生意场上跟谈恋爱是一样的,谁更想做这个生意谁就得先妥协。费诺克除了想挖这个又臭又硬的金矿,还想以此为桥梁跟中国的体育届人士取得联系呢,他是不可能放弃的。
而今天,在这艘开往澳门的游轮上,是两个合作伙伴的第一次见面。陈焕之在咖啡厅里要了杯白开水,问他,“这么说,田管中心已经同意了由您来代理我的体育和商业活动了?”
费诺克微笑,“当然。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谈详细的合作方案了,您有熟悉的律师吗?如果没有我可以为您推荐。”
此时的北京,潘主任正在罗主任的办公室里发疯,“从!来!没!有!在这之前从来没有人能够绕过我们自己找经纪人!她是不是还想往娱乐圈发展啊?!她还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份!眼里还有没有组织和纪律了!就一个奥运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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