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25页(1 / 2)

加入书签

街对面躁动起来,叶文初小跑着过去,人太多了,她跳进去的时候,沈翼扶了她的手腕,道:“别急,是找到尸体了。”

“哦,那我去看看。”叶文初上前,眼见民兵抬了两具焦黑的尸体出来,已辨不出五官和容貌。

“东家!”四毛几个人蹲在一边掉眼泪,“昨天我们走的时候还好好的。”

叶文初粗粗看了一遍,让人将两具尸体先送回县衙:“和左拐子打个招呼,让她等我回来复检后再回家。”

民兵应是回去了。

其后的搜查,大家在卧室找到了金银首饰,还有银锭子和金子。

再去鞭炮行的时候,叶文初又找到了那个稻草的灰烬,和在姚记找到的一样,她和沈翼用袋子装起来提着。

其他几处房子则没有同样的稻草灰,第七户损失最小,房子修一修还能用,东西也没怎么烧到。

“你们和我回衙门吧,许多事需要你们配合。”

姚平没有亲人了,只能请四个伙计帮忙。

四毛几个人没推辞,侯在边上。

叶文初又请了胡瞎子和他的女儿,以及刘兴堂一家人。

回到衙门,先问了几个目击证人。

四毛几个人是一起在戍时六刻离开的。

刘兴堂看到火灾的时候,是四更没到,也就是丑时左右。于是叶文初喊了打更人询问,他说他打三更的时候先走的这里,这里没事。他一般到点前,就会出门,从家门口一直敲棒子走两条街,前后一盏茶时间。

所以,发生火灾的时间,是子时到丑时之间,如果按照刘兴堂丑时左右看到的火势程度,起火的时间应该还要再往前推至少两刻钟。

“那起火的时间,应该是子时三刻到五刻。”叶文初一顿,问彭池,“晚上有人听到呼救声吗?”

彭池摇头:“周围没有人听到。”

“多谢大家了。”叶文初让刘兴堂一家人和胡瞎子一家人先回去,她忽然又想到,“胡老爹,对门鞭炮行看门人,你认识吗?”

胡瞎子点头:“您说红森吧,认识。他和我一样大,本来有儿子的,但前两年得病死了。”

“看病看的,房子也卖掉了,他就给人看门。东家包他三顿饭一个月给几个钱买酒喝,混吃等死吧。”

“爹,”刘兴堂的女儿推了推他,“您别这么说红森老爹。”

叶文初看着女子,个子不高容貌中等,穿着一件绸料的鹅黄裙子:“小姐怎么称呼?”

胡瞎子的女儿今年二十四,名叫刘兰,早年成亲了,后来男人赌钱欠了一屁股债跑了,她也没钱还,就又回来跟着她爹住。

“你对红森有不一样的看法?”叶文初问她。

红森现在是这个案子的关键之一。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