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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再捐给某人
“哇,好听,小姐,你唱得实在太好听了!”
听着孟芷昀悦耳的歌声,茯苓化身铁粉为自己的爱豆喝彩。
太惊喜了,小姐。什么时候唱歌唱的这么好听呢?
本来,她都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哪怕小假唱的再难听,都要昧着良心说好听的,殊不知小姐唱得如此动听,简直就是天籁之声。
在茯苓的掌声鼓励下,孟芷昀情绪亢奋不已,竟爬上桌子,坐在上面高声歌唱。
君胜天经过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孟芷昀坐在桌,对月畅唱,一双雪白的脚丫有节奏地晃着,十只脚趾头宛若一串珠圆玉润水晶般,晶莹剔透。
清风吹拂着她的长发,露出那截洁白的颈项,像块吸磁石吸引住君胜天的目光。
如果忽略孟芷昀脸上的面具的话,会让人有种她是落入凡尘的仙子错觉。
看着眼前这画面,君胜天怔愣了。
听着那从未听过的欢快歌曲,望着那笑得一脸肆意,宛若谪仙的孟芷昀,他陷入沉思中。
他只知道她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却不知道她连唱歌都这么动听呢。
看着让人眼前一亮的女人,君胜天眼里闪过一丝疑惑,这女人真的是他认识的那个孟芷昀么?
这时,茯苓担忧的声音响起。
“小姐,你还是先把鞋子穿上吧,被王爷还看到你这样子,又要说你不守规矩,然后家法伺候了。”
“放心吧,那人现在想必还在温柔乡中,哪有闲工夫过来找我麻烦,再说,老娘不穿鞋子,关他屁事。”
“可是…”
茯苓疑惑的看着孟芷昀,以前只要搬出王爷,就能说服小姐的,怎么这招现在却不灵了?
“小姐,你不喜欢王爷了吗?”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喜欢他了?我又不是受虐狂,怎会喜欢那个渣男!”
孟芷昀相当不屑地撇了撇嘴角,然后,站起身,双手叉腰,朝茯苓讲教起来。
“今天就让本小姐教你做人的道理,做女人一定要独立,绝对不能整天围着一个男人转,那样实在太没出息了,就像以前的孟芷昀一样。
她为了君胜天要死要活的,好像没了他天就会掉下来。你瞧她为了那贱人喝毒药自杀,结果死了后,那贱人连看她一眼都没看,就让人把她像垃圾一样扔出去埋了。
一个人长得丑没关系,可眼神还那么差,说句难听的话,不死也只是浪费粮食罢了。不过,她再差劲也比那对狗男女好,历史上宠妾灭妻的男人,没有哪一个好下场的,我就看他们怎么死。”
“说得好。”忽地,一阵突兀的掌声从前方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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