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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锦翻了翻手上的合同,粗粗看了一下,超过了二十页纸,内容还挺多。

确实,意向合同而已,不算是正式合同,要修改也容易,就算签字也不想正式合同那样有比较大的约束力。但是看这那么厚的玩意儿,就知道恐怕不是随随便便能签的。

花锦大体翻完,看着合同末尾崔胜民已经签下了名字,字迹飞扬。

她的签名处空着,等着她签下。

花锦抬眼看着对面自负带笑的崔胜民,也扬了一抹笑,却没有任何笑意,她道:合同我先收下,再考虑考虑。

崔总裁摇了摇头:现在不是给你考虑的机会,是给你签字的机会。

他从文件袋中又拿出了一支签字笔,递给了花锦:只是意向合同,这也不敢签?

威逼利诱,用这招又是诈人又是激人,心态如果不行,可能真就拿着笔就签了。

可花锦这样的招数见得太多了,她看了崔总裁一眼,没有接笔,只是又翻了几页合同。

优先原则果不其然,花锦翻到后面,就看到了其中一条合同规定,优先原则,意思是说,以后就算要合作,也要优先考虑他们公司。

这东西不能签,签了就是坑。

可有花媚的威胁,也不能直接拒绝。花锦在心里叹了口气,把合同推回去:我再考虑考虑。

崔总裁脸上的笑彻底僵硬:你确定,不签?

没有答应,就是拒绝。

花锦不轻不重:你也别唬我,我就是吓大的。不吃这套。

崔总裁看着被放回自己面前的空白合同,神色有些难看,却道:还早。等着,你总会答应的。

崔胜民黑着脸走出武馆办公室,带着他的助理离开了。

花锦在他走后就立刻联系了花媚,问了办画室的事。

她没听见花媚说这事儿。

问起后,花媚也不瞒着:画室?是的呀,要办画室得加入大俱乐部比较好卖,也就是以丰裕画室为首的成员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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