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页(1 / 2)
花媚点头:但是,爸爸跟他说不会赔。所以,他现在在外面天天骂爸爸。
花锦:这不是应该的?而且骂骂怎么了?且不说信誓旦旦承诺的事情没做到被骂正常。就说这人都死了,也不会受到精神伤害。有什么可在意的?
但这话说出来显然花媚是不会赞同的。
爸爸是对不起兄弟,但没有对不起我。花媚看向了窗外的天空,天色黑压压的,只有城市的夜灯散发着昏黄的光,有些微弱:从小被爸妈锦衣玉食地养大,我却没有尽过一天孝,帮他还债,保全他最后的名声,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了。
这笔钱,她是一定要还的。
什么亲人不亲人的,她不懂。
花锦从来都觉得,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能顾好自己,已经很不容易了。
还要管别人的儿子是不是生病住院,管别人是不是欠债,管一个死人的名声是不是能被保全实在是太管闲事了。
就自己都还过得拘谨呢。
花锦忍不住想起了原著,关于花媚的那本小说。
花媚连自己都没能顾好,被蒋吴冰抓去这样那样的折腾。
但是花锦忍住了没有说出口,她知道她改变不了花媚的想法,就如花媚改变不了她的想法。
花媚也不再说,转而问:下个月就是你的生日了,你想要什么礼物?我的《冰花》能完成了。可以给你买生日礼物。
花锦几乎是脱口而出,带了点好笑:要什么生日礼物。
她觉得过生日这件事就很矫情。
生日有什么好过的?买个蛋糕,插个蜡烛,许个心愿流程她都知道。
她觉得实在没什么意思。
和吃鸡蛋饼有什么区别吗?
浪费时间,浪费钱。
瞎折腾。
反正,她从来没过过生日。
她是养父母用五千块钱营养费从一个可怜女人那里买回家去养老用的,根本没有生日。
那个可怜女人,是花锦血缘上的亲生母亲。她被男人骗了,未婚先孕。发现时已经怀孕五个月,打不起胎了。
膝下无子的养父母找上门,愿意包吃包住,劝她把孩子生下来,他们帮她养。
于是那个可怜女人就生了下来是个女孩。
养父母打听了一下行情,女孩便宜,就给了五千块的营养费,打发了女人走,留下了孩子。
只不过,后来养父母有了个亲生的儿子,就不指望花锦养老了。但家里多了一个孩子,开支极大,养不动,养父母就开始打骂人。于是她也就从那个家跑了。
他们也没有找过她。
到现在,花锦也不知道自己的生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