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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寒假的结束,留原大学越发热闹起来,听到姜民秀哼哼过一次歌的林教授,觉得姜民秀的嗓音不错,就亲自带着姜民秀参加了几次音乐系的课程,有着林教授带头,姜民秀再去旁听蹭听别的教授的课,也就自然了许多。

混得久了,留原大学大部分的教授都知道那个时而来蹭课的半大少年姜民秀,是古文系系主任程逸先教授的外孙子了。

因着程逸先在留原大学的盛名,有这么一位外公保驾护航,还真没有人敢说道姜民秀一句半句的,这使得姜民秀四处混课的生涯,混得风声水起。

姜民秀得承认,他大部分的课,都是听不懂的。

他只是喜欢那种课堂气氛,安安静静的,溢着笔墨的香气,和他以前念过的课堂都不一样,让他找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自信心,听着不懂,都觉得欢畅。

就这么听着听着,竟还有一个社团乐队来找姜民秀加入,姜民秀还不太懂学校的许多规则,就与林教授商量。

林教授觉得可行,鼓励姜民秀参加进去,和一群大学生们搞音乐,至少目的是单纯的,环境也是单纯的。

姜民秀也很喜欢,这毕竟是他出了少管所之后,交到的第一批比较正常的朋友,哪怕那些大哥哥们都比他长几岁,他也愿意要这样的友谊。

姜民秀回家和他妈程婧娆一说,不出他的所料,他妈那是全力支持,还大力夸奖他懂得交朋友了,有爱好是好的。

他和他妈在一起住久了,渐渐也看出他妈养他的方针来:只要他喜欢、只要不有违社会和谐、只要不偏离三观,哪怕在一般家长眼里都是不务正业、荒废时间的东西,他妈也不会这么以认,对他都是和颜悦色的。

姜民秀能甘心混在留原大学里,程婧娆喜闻乐见,也确实让她省了不少心,这事她和安蔷说起,连安蔷都觉得惊讶。

“民秀这年纪的孩子,能在大学课堂坐得住,真是奇怪啊,”那是连有些大学生自己都坐不住的、抓住机会就想逃课的。

“是啊,前几天还学会记笔记了,”

虽然记得有些凌乱、好多字都用只有姜民秀自己看得懂的小符号代替,但姜民秀的努力和用心,程婧娆是看得到的,这就已经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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