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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进去时,姜建国还昏睡着,可等他们母子走到病床前时,不知是命运的安排还是姜建国听到脚步声,他竟然睁开了眼睛。

十几年过去了,各人的际遇终是不同,那年热血方刚的少年,被生活磨砺得俨然已经与人世间随处可见的落魄中年人一模一样了。

程婧娆第一眼望过去,几乎是认不出来了,而躺在病床上的人,却在见到程婧娆后,混浊的眼里露出奇异惊亮的光芒来。

“你……你回来了……”

姜建国的声音很虚弱,却还是主动先和程婧娆说了话,这么多年不见,他还记得程婧娆的性格,那是一个很高傲的小姑娘,你不与她说话,她的眼中绝对没有你,他当年在校园门口瞄第一眼的时候就看上了。

跟着他一起混的许多兄弟说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对着镜着看一眼自己啥样,他当然照着镜子看了,也觉得不太可能,结果却是大跌眼镜的,这口天鹅肉还真让他吃到了。

那是人世间最鲜的一口肉,他活到如今这把年岁,或许是别人一生的一半儿,他却是将死之人,回顾走过的人生,大约只有这么一件事,是让他引以为傲的,说出去可以吹上三天牛B,令人羡慕到死的。

程婧娆看着病床里,埋在被子中那张瘦弱到几乎不见肉的脸,怎么也找不到当初那人一丝一点儿的影子,直到他开口说话,竟还是那种略痞气的方式。

“嗯,”程婧娆点头,“好久不见!”

当年那段往事,无论对错,都过去了,在生死面前,亦可轻到不用去提了。

姜建国撇撇嘴,是啊,真的是好久没见了,久到他以为这一辈子可能都不会见了,没想到他只是试着提提见儿子,程婧娆会不放心也一起跟着来了,而瞧见了程婧娆,他又觉得见儿子似乎没有多大意义了。

——以前儿子流浪街头时,他帮不上什么忙,现在儿子跟着自己亲妈了,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民秀,他是你爸爸,”程婧娆拉了拉手中紧握着的手,轻轻地推了一下,“去吧!”既然来了,总要说一句话啊。

姜建国和程婧娆在说话的时候,他就已经仔细地观察了姜建国,不知这人是被病痛折磨地瘦得没型,还是他本身就长这副样子,在这人的五官里,他几乎找不到自己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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