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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是什么意思?”苏文问,然后笑了,“我又没说这东西是你的。这是我在路上捡到的。”
楚霄云第一次堂审那天,虽然已经找到了证人,但是那两名壮汉没有归案,县令说不能放人。苏文跟着王三强回家,一路上都是失魂落魄的。过了红河桥,被路上一块镶嵌在地下的石头绊得一个趔趄。一向温和的他忍不住踢了那石头一脚,却见旁边的泥尘里露出一抹黄色来。
苏文弯腰从泥土里把那黄色的东西抠出来,发现是一枚铜扳指。铜扳指不值钱但也是个小物什,苏文觉得有趣,就捡了回来。
“这个不太好解释,就是我以前听来的一些乱七八糟的话,你别管。”把现代社会的说法带到古代,楚霄云觉得解释不了,干脆糊弄一下转移话题,“捡的啊。这东西贵不贵?”
毕竟前世是警察,楚霄云第一感觉是见到物品要交给警察叔叔,他想着,这东西要是贵重的话,得交给县里衙门了。
“有贵有不贵的吧。”苏文答道,“这个是铜做的,不值钱。新的顶多十文吧,这种一般都是村里的大叔喜欢戴着玩而。那种玉石做的扳指才叫贵,大户人家都戴那种。”
“哦。”楚霄云放下心来,这么点钱在现代就相当于十几块钱,找失主还不够坐公交车呢。楚霄云把扳指还给苏文,“这个太不合适了,改天还是买个真的顶针吧。”
苏文的小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不了。能凑合用的。”
楚霄云看得哑然失笑,他的文文太可爱了。
楚霄云嘱咐苏文早些休息,不要在油灯下熬得太晚,伤眼睛。苏文奇怪地问:“夫君,你不歇着吗?”
楚霄云道:“明儿要上县衙应招,我今晚联系一下拳脚。好久没动了,怕明儿去太生疏。”
苏文点点头:“那你去练吧。我再缝一会。”
第26章 买主被杀案(16)
第二天一大早,楚霄云去了县里参加捕快的应招,在比试现场他看到了方凌峰,他是三位考官之一。另外两位考官,其中一位是那个杨捕头,这是意料之中的。另外的一人,看穿着像是上级衙门派下来的。
楚霄云见方凌峰看到他像不认识似的,想来是这种场合不方便,也没有上前打招呼。
原主的身手比楚霄云想象的都好,虽说没有电视里那种飞檐走壁的本领,但也绝对不是现代社会的武功水平可以相比的。自己在原来的社会功夫算是不错的了,但跟原主比起来,还是差得远。这一身好功夫,也许也是原主名扬十里八乡的一个原因。
昨夜练习的时候楚霄云心里对自己的实力有了点谱,回想起当初杨捕头带人来抓他的场景,想必原主的拳脚功夫应当不逊色于那些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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