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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霄云受损的记忆运转起来,他想起,昨天他,不,是原主,见到一个巨贾公子的仆人,说是要买他那未过门的媳妇。
楚霄云想起来,原主爹娘知道原主混账,估计也是怕他把家产败光,最后连老婆也娶不上,只得在自己大去不久前,匆忙给他定了一门童养婚。他们先是找了女孩的家庭,无奈女孩人家都不愿意定童养婚,原主父母耗不起时间,只得退而求其次,给他找了个愿意定童养婚的双儿。
付了订婚礼金,官府出了婚约文书,那个双儿就成了原主未过门的媳妇。因为当时两人年纪都还小,双儿十岁,原主十四岁,所以那个小双儿还是养在娘家。严格说来是他大伯家。
双儿也是个苦命人,父母早亡,大伯拿走了他家所有的家产,然后负担抚养他的责任。不过不是自己的孩子,哪里有那么上心,当时原主爹娘给的钱多,大伯家就把双儿许给了原主做童养婚。
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个双儿渐渐长大,出落得越发标致,是十里八乡闻名的大美人。就连眉心的孕痣也是又深又红,一看就是能生养的。附近的小青年,不管结婚了的,还是没结婚的,都羡慕得要死。都道原主爹娘积了福,花那么点钱就定了个长得好看,生养还不输女子的双儿。
其实原主爹娘花的定金不少,约定以后迎娶时的聘礼也不少,娶女孩都是丰厚的。毕竟当初两家签订的婚约内容流传出来后,有女孩家后悔的。
婚前双方是不能相见的,原主当年听到乡人传言他未过门的媳妇好看,还特意去大伯家翻墙头瞧过,吓得双儿花容失色。看回来的原主心里却是美滋滋的,他那未过门的老婆真是好看。他心里就盘算着干脆把人迎回来算了。
自己已经十八岁,早到了该成婚的年纪;双儿已经十四岁,也不算小了。之所以爹娘死后他迟迟没去迎人,只是不想被拖累。反正老婆在那里,又跑不了,他照样可以出去夜夜笙歌。如今这媳妇没过门呢就被那么多人惦记,他就不想再放在别人家养着了。
谁知他还没上门去说迎亲的事,双儿大伯先找上门来了。
双儿大伯家听到乡人对双儿的议论,十分后悔当初早早的把双儿定了出去,他们找到原主要求加礼金。原主那种混子,且不说他有钱没钱。他从别人兜里拿点过来还差不多,没有他兜里的钱往外拿的道理。
双方因此不欢而散,双儿大伯家闹着要退婚,原主一听就乐了:“你退婚试试看,是我揍不死你呢,还是告不死你?给脸不要脸了。滚!”
一方面原主那种混账就不是双儿大伯家纠缠得起的,他们也只是想着原主父母生前家境不错,应该给他留了不少家产,能讹一点算一点,谁知遇到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另一方面原主婚约在手,真闹上公堂,吃官司的也是大伯家。
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原主本来打算那次闹事之后就把双儿迎回来,免得夜长梦多。谁知双儿奶奶在这个节骨眼上去世了。
家中长辈去世,子孙守孝三年,这也是律令规定的,原主虽然混账,但也不想跟官府作对,事就这么拖了下来。
原主照旧夜夜笙歌,狐朋狗友的混在一起,穷大方,还出去赌,结果账单到眼前就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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