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页(1 / 2)
“裴天身为裴氏集团继承人怎么可能会对你动真心?他同意,他家里人也不会同意!鱼鱼,趁你们现在感情不深,赶快脱身!不然最后受伤的是你!”
封絮握住于日的双手,双眸写满惊慌。
于日狠狠甩开封絮的手,眼神阴冷地看他。封絮有一瞬间仿若置入寒冬深湖,感受到刺骨的寒意。
下一秒,于日眼神一变,又恢复平常的清亮。
他在心里嘀咕:“裴天!说过多少次,不准随意用我的身体!你怎么记不住呢?”
裴天冷哼一声。
于日偷笑,安慰男朋友:“别人不信,我信你。我最信你。”
虽然是自己最敬重的朋友,但这么说自己的对象和恋情,于日不高兴了。
“裴天是什么样的人,我最清楚。封絮,我敬你尊重你,可你也无权这么诋毁我的男朋友,他会不高兴的,我会更不高兴。”
于日现在的表现,在外人看来,活脱脱一个恋爱脑。
第29章 调侃
两人不欢而散。
下午时分,集体插稻苗。裴煊皱眉看了看泥泞不堪的水地,嫌恶写满了脸。
四月的江南,太阳已沾染了些毒热。在这样的天气下,踩在肮脏的泥土地里,确实让光鲜亮丽的他们有些难以忍受,除了于日。
其他四人穿着雨靴,头戴遮阳帽,于日裸着脚,一脚扎进了泥地里。裴煊紧紧跟在于日身后,小心翼翼把脚探入泥地,深深往下陷,步步艰难。
他不解问道:“鱼鱼,你怎么不穿雨靴,泥地里扎脚了怎么办?脏死了。”
于日:“无碍,我小时候家在农村,在地里插过几年苗,这样更快一些。而且脚下软乎乎的,还挺好玩的。”
“你家种过地?”裴煊来了兴趣,他打小就没有过种地的朋友,甚至今天才初次见到绿油油的稻苗。
于日点点头,一手捧着一把稻苗,一手稳准快地下手插秧苗。他插的秧苗排列整齐,间隙合适,旁人才插两三个,一挪一费事,他差不多插完一排,健步如飞一般。
节目组找他多干活,于日爽快应下,不是他吹大话,而是于日有经验。
他一边插秧,一边闲来无聊和裴天闲聊:“我小学时,爸妈在村头开小饭馆,有几亩地,我常常帮父母干农活。上初中后,爸妈把餐馆挪到了县上,我在县城上初中,父母给我报了个少年宫。
当时,自己脑子一热,就在少年宫学打鼓,经常跟着少年宫的朋友们参加比赛,运气不错地赢得了奖项。
又因为长相不错,有次被相中参加了县城的节目,陆陆续续有了晚会演出。再后来几年,上高中时,考到了市重点,运气不错的被来学校拍戏的剧组挑去演了个小角色,也拍了几个广告,就这么顺理成章学了表演,进入戏剧学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