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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一剑惊魂,一剑断命,将生死玩弄于股掌之间,他是连阎王爷都不敢收的人啊。”
当初常锦煜一人闯入刀剑宗的剑阁,大摇大摆地夺走那柄“踏镜”,又在多名高手的围攻下重创了掌门,用一枝花偷换了长老女儿发髻间的那根簪子,取走了大师兄剑柄上的那颗明珠,将刀剑宗闹得鸡飞狗跳,一片狼藉,还能全身而退,毫发无损。
那柄“踏镜”,交由青龙门重铸后,便成了如今人人闻风丧胆的重剑“惊魂”。
聂秋以前在正道的时候便听过常锦煜的赫赫恶名,现在一想,方岐生还真是学到了精髓。
张双璧按了按眉心,悠悠叹出一口浊气,如同喃喃自语般的说道:“我原以为常灯活得好好的,常锦煜与世长辞,没想到,与世长辞的那个竟是常灯,而常锦煜还活得好好的。”
不过一朝一夕之间,一言两语之间,他多年以来根深蒂固的想法就被尽数颠覆。
这对兄弟,是不是永远没有和解的那天?他想,一生一死,一死一生,如此而已。
方岐生垂眸思索片刻,重新拾起了张双璧之前说的话题,“张叔,此言差矣。我认为师父他从来就没有对任何人放松过警惕,所以当我知晓他失踪的消息后,才会如此震惊。”
“我幼年时候,被常锦煜收为徒弟,在回魔教总舵的时候,一路风餐露宿,好不容易找了个歇脚的客栈,昏昏沉沉地倒床就睡,他睡在外侧,我睡在里侧。这其中的细节我就不提了,总而言之,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发现常锦煜的枕下放了一柄匕首。”方岐生缓缓说道,“没有鞘,刃口锋利,朝向内侧,整整一夜都是对着我的方向。”
如果他认为客栈的杂役不可信,就该将匕首对着外侧,遇到危险才能够迅速反应。
很明显,常锦煜是不可能犯这种再简单不过的愚蠢错误的。
那柄匕首,到底有多少个日夜是朝向他的,方岐生不得而知。
先前一直坐在旁边观望,默不作声的安丕才,抿了一口茶水润润嗓子,突然就在这时候悠悠开了口:“双璧,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在酒楼的那一夜?”
几年前,他们确实曾在酒楼一聚,整夜痛饮,醉得不省人事。
张双璧自然是记得的,他还隐约记得,自己喝醉之后,头脑昏沉,与他们两个人聊了半天不知所以的闲话,整个人都伏在了桌案上……然后?然后在一片朦胧之中,满面醉意的常锦煜笑着,伸手过来,隔着一层酒气,虚虚用指节碰了碰他的喉结,说了句什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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