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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人死如灯灭,再如何不甘心,都不可能复生了。

闯入者的尸体还留在这里,这就说明,那些人将余下的活口都清剿干净之后,还会回到这里,将同伴的尸体带走——所以他们不能久留。

安丕才提醒道:“我们必须尽快离开。”

常锦煜点了点头,向院落深处走去,一路上,跨过那些沾染了干涸血液的武器,绕过堆砌如山的尸骸,视线不住地打量着,试图从这些难以辨认的面孔中找到他所熟悉的。

然后他找到了。

身着血衣,双目失明的人,长发散乱,膝上枕着一个眉眼尚还稚嫩的少女,手指搭在她的肩膀上,将她半个身子都笼在怀中,脸上没有任何笑意,眼中一片惨然,毫无焦距。

听到脚步声之后,他后知后觉地动了动,却是将怀中的人护得更紧了。

“常灯,遮一遮你身上的伤口吧。”常锦煜喉结滚了滚,说道,“她已经死了。”

安丕才的视线越过常锦煜,望向常灯。

常灯的年纪算是他们之中比较小的,笑起来的时候毫不顾忌,每次拍着桌子都能笑得前仰后合,眉眼弯弯,一侧的脸颊上有个小小的酒窝,双眼中是璀璨星河,盛满了温暖的阳光。

然而,他如今却再不是当年的那个鲜衣怒马少年郎了。

常灯万念俱灰的表情稍稍有了变化,像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又像是常锦煜的声音勾起了他回忆深处的某些东西,想抬眼看一看,眼中却倒映不出任何景象。

他身上的伤不轻,手指的皮肉几乎是被利器刮得干干净净,只有半点皮肉黏在森白的骨头上,藕断丝连;腰腹间有个黑黢黢的洞,露出里面的内脏,血流如注,将他怀中早已停止呼吸的少女浸在了血池之中;眼睛是被人有意划伤的,刀痕仍然盘桓在他眉峰上。

常灯没有对常锦煜的那句话做出任何反应,侧过头,面向脚步声的另一个来源处。

“是安兄吗?”他的声音嘶哑暗沉,就像是喉咙中堵塞了许多郁结的血块。

安丕才正准备点头,又想起他已经看不见了,于是上前一步,轻声应道:“是我。”

“张双璧……没有和你们一起吧。”常灯摇了摇头,说道,“他太冲动,容易误事,若是看到这副景象,指不定会做出什么无法挽回的事情。所以他没来,倒是唯一的好事了。”

张双璧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愣头青了,他如今是统帅镇峨城几千守城军的镇峨王。

安丕才是这么想的,却没有反驳常灯的话,也不知道该和他说什么好,张了张嘴,只能问出一句话,问的是汶云水在何处,怎么没有见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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