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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多事,你不去试一试,又怎么知道一定会输呢?

诚如此刻,我脚下踩着枯草泥沙,每一步似乎沉重,但又必须坚决。

因为我身背血债,没得退缩。

吱嘎——

厚重铁门推开。

年久失修的糙哑剐蹭着我的耳膜。

灯光同一时间倾泄出来,与外面的荒凉沉寂不同的是,仓库内部倒是意外的干净整洁。

不至于一尘不染,但显然被人清理过。

水泥地面只有薄薄的浮灰,并无呛人的蛛网和尘气。

走进了几步,铁门便摇晃着在我身后合拢。

我拽着根神经,警惕的打量四周。

依照我对袁穷的了解,难保他不会搞出什么阴间画面。

内部环境全部入眼后,我微微挑眉,袁穷还真是改套路了!

仓库里面能有二三百平,空间大又无集装箱遮挡,视线便一目了然。

最里端的空地摆放了沙发和茶几,袁穷就戴着墨镜一身休闲的坐在沙发处。

他正面冲着我,二郎腿还翘着,手里持着红酒杯。

明亮的灯光下,他潇洒惬意的像是个一夜暴富老板。

为啥是一夜暴富呢?

因为他身上着实没有贵气。

寡白瘦弱的坐在那里凹着造型,特像是小人乍富、狗穿皮裤。

见我走近,他脸上跃起一丝阴凉凉的笑意,上下看了看我,“小师妹,你就这么来了?轻装上阵啊。”说着,他晃了晃手里的红酒杯,“你说你这阴人的骨血,磨碎后能是什么滋味儿?”

我隔着几米的距离站住脚,这才发现他杯中的红酒颜色不对,混浆浆的黑红色。

他一摇晃,粘液就沾满了杯壁,丝丝缕缕的尸臭味儿便在空气中蔓延开来。

心头不禁抽了抽,那是骨血混合的酒水!

老卑鄙竟然拿它当红酒那么赏味。

还有心情看挂杯呢?

不过我立马我就想开了!

也对!

他袁穷走到今天不就是靠吃这个吗?

不玩恶心的也不是他了呀。

“好奇好奇你自己吧。”

我面无表情的看他,“不过你的骨血恐怕是粑粑味儿,喂驴驴都不吃,给狗狗都嫌弃。”

“呵呵呵呵~”

袁穷反倒笑了,仰头就干了那杯黏糊的液体,唇角流出的一滴还舔了去,看的我直犯恶心!

正当我佩服他味觉的时候,他多年下来也没习惯这种过期上头的味道,另外又喝了杯白水顺了顺,这才对着我不急不缓的道,“小阴人,你是我遇到过嘴最硬的人,沈万通那老家伙就是因为这点才欣赏你的吧,他是不是觉得你这种所谓的骨气特别值得推崇?所以才不断的给你洗脑,让你活在梦中,不愿苏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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