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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到了庄慧的主场,她自觉起身:“不是这样的对方辩友,三人社会模式中的第三个人代表的是大众的良知。它和大众的普遍伦理道德具有一致性,只有你做了损他行为时,才会有人用道德去指责你。如果你的行为利己不损他或者利己亦利他,那根本不会有人去指责你,对方辩友不需要有这样的担忧。”
“对方辩友你的立论太生僻了,恕我无法苟同,举个例子吧,我走路的时候经过两个人在吵架,甚至还在大打出手,这个时候您方是出于什么道德良知,强制性地要求我们去买单?”
“对方辩友,偶像和粉丝之间的关系不是路人和路人之间的关系,打个比方,在商家和用户之间,有一种‘避风港原则’,在平台上发生的违法行为,平台有制止的义务。而偶像和粉丝之间的关系一定程度上也符合避风港原则的要求,当偶像知悉粉丝做出了某些突破道德的事情后,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他也有出面制止的义务。”陆礼开口,再次给对方丢出一个新名词。
这一来对面也让他们给气笑了,站起来反问:“对方辩友,我不理解为什么偶像和粉丝之间是平台和用户之间的关系,请你详细论证。”
“因为当我们在说‘这个人是某某的粉丝’时,粉丝这个词成了定语,当一个个体从称谓上就和偶像深度捆绑的时候,他所做出的粉丝行为就都会被划入与偶像相关联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粉丝是用户,而偶像是会从中获利或受损的平台。”
陆礼解释到这儿,瞥了眼自由辩的时间,顺口又道:“如果就这您方刚才的例子类比的话,偶像不是看到路上有两个人在吵架,而应该是看到有两个人在他家门口吵架,其中一个还是他的亲戚朋友,吵得整栋楼的人都出来抱怨。在这种时候,他出于良知,当然有道德上的义务出面劝架。”
“对方辩友,那要是偶像劝了粉丝就是不听怎么办?”反方继续挣扎。
路佳看不过眼,挺身而出,突突突道:
“先不说您方又在拿实然跟我们讨论应然,就跟您探讨一下为什么会有偶像的饭圈全是不把这个偶像当人看的粉丝吧,那是因为这个偶像一开始就没有给出一个好的导向,用饭圈的说法叫养蛊。真正的战斗粉都是一层一层筛选剩下来的,偶像的漠视和不作为就是一种变相的筛选,那些自我约束能力差、好斗、嘴臭的人都沉淀进这个饭圈,进而使某个饭圈的生态环境变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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