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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儿,转头瞥了一眼大屏幕上的时间,脸上的笑容非常灿烂:“最后,非常感谢对方辩友,我的质询到此结束。”
第32章 . 迢迢有礼 无愧于心
路佳把对面的这一个大论点打穿之后, 反方在这两轮质询中的唯一战果就只有“偶像买单会承担风险”这么一点,还被庄慧的几个反驳拉回去不少。
到头来反三在质询小结里只能不断嘴硬地否认正方刚刚打下来的东西,最后看起来很有气势地重申他们的一辩稿:
“第一, 偶像没有买单的义务来源;第二, 要买的单实在太多、太不可预测了,偶像没有为粉丝买单的能力;第三,买单不仅会给偶像本身造成损失, 还会使黑粉肆无忌惮地继续网络暴力,给社会带来巨大弊害, 因此,我方认为粉丝行为偶像绝对不应该买单。”
随后是路佳的质询小结,她的脑子转得快,赛前又比较懒,向来都是临场发挥,仿照对方的句式来了一段:
“第一, 偶像有社会大众良知和自身良知所要求他承担责任的义务来源;
“第二, 呼吁粉丝理智追星停止网络暴力不是一件操作困难的事, 不需要偶像一个一个给粉丝打电话让他们停止网络暴力, 一则声明足矣。此外,当下的社会舆论发酵得很快, 要买的单既然是社会大众可见的, 拥有专业公关团队的偶像当然可以看到这些单, 不具有不可预见性。
“第三, 对方辩友根本没证成买了单会刺激黑粉网暴这一点,也没有突破我方所提出的、不买单也会给偶像造成损失这一点,因此对方辩友的举证根本不充分,完全不得证。”
有她的这个质询小结坐镇, 正方在后续自由辩里发挥起来就非常舒服,还有大把的例子可以往上堆;反观对面的国关院,简直跟玩扫雷似的,处处受限处处碰壁——
反一:“对方辩友,偶像也是人,偶像不是万能的,我们不能以过高的要求把偶像架上神坛,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当面对买单会带来的损失时,我们不能强行要求他人去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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