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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菜是新鲜摘的红薯叶。

由于菜实在太多了,小龙虾就暂时养在了大盆里面,放些清水养着,正好吐吐沙子,明天再吃。

等到太阳开始落山的时候,终于可以开饭了。

玫瑰终于再次坐上了餐桌,手里握着碗筷,十分感慨道:“总算开饭了!”

苏云笑眯眯道:“嘿嘿,都辛苦啦,我宣布开饭啦!”

话音刚落,玫瑰的筷子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向了那盆兔肉,直接夹了一块最肥最大的塞进了自己的嘴巴了,只咬了一口,玫瑰的眼泪就落了下来,“这这这......这也太好吃了吧!”

肥瘦相间的兔肉被焖得十分入味,咬上一口,兔肉的脂肪跟汁水混合着香气在口腔里面瞬间爆开,带个味蕾一种无与伦比的满足。

尝到了一口红烧兔肉的玫瑰,几乎感动哭了,当狗的时候,吃的是狗粮,主人从来不给她吃油盐酱醋这些东西,末日之后,什么都没得吃,这回来到这边终于吃上了一口人类的饭菜。

玫瑰感动得眼泪都流出来了,感叹了一句之后就再也顾不上说话了,一个劲地夹肉吃肉,筷子都差点不了,想上手抓,还好苏云及时制止了她,一筷子拍在玫瑰伸出来的贼手上,“啪——”

苏云严肃脸:“不许用手,好好用筷子!”

“哦——”玫瑰委屈地收回手,“可是人家都不太熟练......”

经过两个月的练习,夜风已经从最初的不会直接变成了熟练工,目前只剩下玫瑰一个人,手里拿着筷子颤颤巍巍地把肉送到自己的嘴里,然后大口大口地快速嚼碎,连骨头一起拆分入肚。

苏云看着玫瑰大口大口吃肉的速度,心想还好你还不太熟练,是熟练起来,怕是这盆肉,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尝几口,就被她一个人干掉了。

......

吃饱喝足,三个人直接瘫在了椅子上。

看见家里的两只吃得香,苏云没忍住也多吃了一些,整个人撑得差点连路都走不动了。

玫瑰还有点意犹未尽:“苏云你煮的这个兔子是真的好好吃啊,特别是兔头,咬一口嘎嘣脆,啊,我宣布,烤鸡不再是我的最爱了!兔头才是!”

苏云:“这个兔头还只是红烧的呢,下次有机会,我做麻辣兔头给你吃,这个才叫做真正的好吃。”

玫瑰:“麻辣?兔头?”

“对呀,好像是重都的特产,记得以前去旅游的时候,那边大街到小巷,饭店到小摊,到处都有兔头吃,看起来可怕,咬一口鲜香麻辣,多汁又美味......”

“到处都有?”玫瑰瞪大了眼睛,“这么好的吗?我去我去!”说着她兴奋地蹦了起来,恨不得连夜赶路就奔向满是兔头的神仙城市。

“不过那应该是末世前的景象了吧,也不知道现在那边是什么样子的。”苏云想了想,又补充道。

玫瑰:“嗯?意思是没有麻辣兔头?也没有红烧兔头了?”

苏云:“大概是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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