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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我正好要买块手表呢。”说完,何小曼突然又像是想起了什么,转头对丁砚笑道,“你来帮我参谋参谋就好,我自己买。”
丁砚笑容古怪:“你这是寒碜我呢?还是寒碜我呢?”
“呃,什么意思?”何小曼以为是自己拒绝让他买,伤了丁砚的自尊,便笑道,“什么都听我的,这可是你说的哦,不能食言。”
丁砚笑道:“我不食言。不过你要想买手表的话,以后吧。今天不买。”
虽然何小曼不知何故,但是既然丁砚这么说了,她也欢欢喜喜地照办。“也好,下次我和汤丹来买。你不是要买鞋吗,我们去四楼看看。”
其实吧,虽然说何小曼有“尚方宝剑”在手,但她从不胡乱挥舞,反而很尊重丁砚的意见,甚至在很多事情上,颇照顾丁砚的想法。
“宝剑”是不能乱挥的,挥多了惹人烦。倒是镶上宝石刀鞘,挂在墙上,才显得又艺术又高端,身价陡然高好多。
晚餐是在酒店吃的。
这一分别,将会是漫长的一年。虽然可以打电话、可以写信。但是,没有网络的八零年代啊,越洋长途只能去邮电局的长途电话厅,写信更是要跋涉千山万水,一封信在路上走一个多月也是常事。
所以丁砚说,这顿晚餐必须要有点仪式感。
逛完街回来,何小曼回房间换了一条连身的长裙,将长发绾起,用细簪子簪住,看上去既时髦又古典。
虽说二人住的房间就在隔壁,但他们还是约定了时间在餐厅见面。
这才叫约会。
何小曼款款走过酒店大堂,又走到西餐厅,一路上,很多人向她投来注目礼。隆重而浪漫的长裙,让西餐厅的服务生都眼前一亮。
“丁先生有预订。”
“好的,请跟我来。”
远远的,她望见丁砚从座位上站起身。果然是心有默契。他们故意没有商量,却都穿得格外正式。丁砚一身黑色西服,身型挺拔玉立。微卷的黑发覆住半边额头,显得俊秀出尘。
丁砚过来,很绅士地替她拉开凳子,一切都如西方电影里那样,礼貌而克制。
吃什么其实已不再重要,菜是丁砚点的,按着既定的顺序上,而桌上有烛光微微晃动,丁砚还点了一瓶红酒。
喝到第二杯的时候,何小曼从包里拿出那未拆封的礼物,轻轻地放在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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