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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想, 夏苗就高兴起来了, 神清气爽地从钟泰宁面前走过,只可惜钟泰宁并没有分神去注意她,他的关注点全在这只卤猪蹄上了。

钟泰宁对于猪蹄的研究也不少,他们芙蓉大酒楼有一道卖得很好的菜品就是沙姜猪手, 是本地人非常喜爱的一道凉菜,而这道菜选用的是上好的猪前蹄所制成,吃起来口感爽滑劲道又弹牙,搭配上沙姜的味道,相当美妙。

而万记卤味店制作卤猪蹄所选用的也是猪前蹄,猪前蹄相比于猪后蹄而言肉较少,主要吃的就是蹄筋的口感,而猪前蹄的蹄筋跟后蹄比较起来会圆润一些,粗细也更为均匀,因此用来做卤猪蹄也再合适不过。

再一看这卤猪蹄,不仅外皮已经被染上了红棕色,就连那蹄筋也是通透的酱色,要是动一动盘子,连着整只卤猪蹄的皮肉都会随之晃动起来。

这卤猪蹄做得真是好啊。

钟泰宁在心里赞叹一声,便动起手来,直接抓起整只卤猪蹄送到嘴边就是一大口,顿时就什么想法都没有了,“软糯香嫩”四个大字在脑海里3D立体环绕起来,舌头和牙齿则在享受一场味觉狂欢。

“咦,老钟,你又来了啊,万老板还是不肯答应跟你走吗哈哈哈哈哈!”

汤志天一进店来就发现了钟泰宁,还以为他又来劝服万矜到芙蓉大酒楼去了,结果等钟泰宁回头,汤志天才得知真相——

“卤猪蹄?!好你个钟泰宁,你一个芙蓉大酒楼的总经理凭什么跟我们一起抢卤猪蹄?!!!”

————

“秦颂,今晚比赛别忘了啊!我都已经能想象到这比赛有多刺激了!”

秦颂回头看一眼舍友答:“那肯定忘不了,下午去万记卤味店打包点卤味小菜回来下酒啊。”

舍友小亮双眼放光:“有道理啊!这样,你去万记卤味店买吃的,我去超市买酒,兵分两路怎么样?我得叫上其他两个臭小子跟我一块去,不然我一个人怕是提不动。”

秦颂点头:“成。”

“那就这么说定了啊。”

……

结果到了下午,准备出发时,舍友小亮突然跟秦颂说换他去万记卤味店买卤味小菜。

他的小眼睛中透着真诚的光:“就让我去一次吧,可以吗?”

尽管秦颂心有疑惑,之前小亮也不是没有去过万记卤味店买饭啊,怎么这次这么积极?不过秦颂也没多想,只觉得去超市要比去万记卤味店近,便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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