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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氏这么多年,在县城见多识广,荆县有各路学子前来求学,那自然不乏翩翩公子,俊俏书生之类的。
可也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像眼前的这个男人这般好看。
孙氏忍不住心里翻涌起一股嫉妒来,这王永珠也不过就跟自己一般,就是个乡下的丫头,怎么就这么好命?
张婆子那个死老太婆,宠她跟宠眼珠子一样,全家人加起来都比不上王永珠一个手指头。
就那么胡乱的染个布,就能得到宫里娘娘的看重,然后搭上贵人就做起了生意。
在王家,一个姑娘家,说一不二,谁都听她的。
这就算了,居然还有个这么好看的未婚夫,如今围着她转。
这王永珠上辈子是积了多少德,这辈子才这么命好?
自己也是乡下的丫头,爹娘还就自己一个闺女,可对待自己却不是打就是骂。
当初一家子逃难,逃到县城,什么生病了没银子看病?不过就是个小病,往常抗一抗就过去了。
可那时候,爹娘天天一副连床都下不了的样子,不就是想逼着自己卖身把银子给他们吗?
孙氏知道,他们当时看中了一个同是逃难的小乞丐,想收那小乞丐当儿子。
所以,自己这个亲闺女,就被他们逼着卖给人当了丫鬟,好拿着自己的卖身银子,去养活那外头的野乞丐。
她当时心一狠,既然爹娘为了外人不要她,她也就当没有爹娘,借着给他们最后一次熬药的机会,往里面丢了一味当初在村里,听人说过的,牛吃了都要倒地野草。
果然,爹娘喝了药就去了。
想到自己遭受的一切,再看看王永珠享受到这些,压抑太久的孙氏,看向王永珠的眼神,就带上了自己都不知道的嫉恨和恶意。
王永珠早就察觉到了,不过装不知道。
宋重锦却也很快感觉到,扭头,对上孙氏还来不及收回去的眼神。
孙氏从来没见过这样一双眼睛,又黑又冷,看一眼,就如同从三伏天突然进入了三九天,浑身后背发冷。
条件反射的孙氏挤出一个往日里待客的笑容来,若是以前,配着她的好颜色新衣裳,涂上脂粉,也还有几分风情。
可此刻的她,身上穿的是洗得发白的衣裳,头发乱蓬蓬的,脸上还有昨晚被划破留下的血痂,皮肤黑黄,这么一笑,甚是吓人。
也亏得宋重锦稳得住,面无表情的收回了眼神。
那边,孙氏不敢再乱看,吃完馍馍和白粥,摸摸好不容易吃饱了的肚子,就回屋去准备。
很快,大家都吃完了。
王老柱带着家里的男丁和宋重锦,去王家祠堂去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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