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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站他们去了多山的城市,夏季闷热,山里倒是凉快。

两人吃吃喝喝,加入了一个两天时间的登山团,跟着一群老人家爬山涉水,到了山顶租了帐篷,看日出日落,听一群老人唱旧时代的歌,别有一番滋味。

第二站去了四季多雨的城市,空气里泛着雨季的潮湿,感觉从衣服到袜子都能长出蘑菇来,湿热的闷罩在身上,他们蹲在路边吃冰糕,喝冷饮,排队打卡网红店,去主题公园玩了两天,住在公园内部的主题房,在绘满卡通角色的可爱房间里做羞羞的事。

情到深处,周诩满脸通红地拿衣服遮住了墙上卡通角色的眼睛,总觉得“少儿不宜”。

第三站去了国家公园,第四站去了有雪山的地方,在缆车上看皑皑白雪罩满山头,明明是夏天,满眼却尽是苍白。白色、褐色有层次的交叠在一起,无一不彰显着大自然才是最伟大的艺术家。

他们在据说是沉积千年的冰湖上拍照。周围都是游客,冰湖上倒映出人群的影子,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关心谁,他们便牵着手合拍,头靠着头,背后是大片的雪山,绵延起伏看不到边。

第五站一路往下,趟过了几个繁华都市,往更热的地方去。

有四季如花的小城,民宿前的栈道从清澈湖边蜿蜒而过,火烧云大片大片地映照在人的眼底,同皑皑白雪的肃穆大气不同,是能暖进人心底的温柔。小桥流水,人间烟火,尽在每一次从耳边拂过的风声里。

夜里,周诩和阮杞在民宿老板推荐的酒馆里喝酒,灯光昏暗,台上的歌手唱着多情的歌。那是个美丽的女人,一手在膝盖上打着拍子,有人给她送玫瑰花,她笑着收了,随意做了个飞吻,惹得台下客人起哄打趣。

周诩就去上了个洗手间,回来的时候桌边就多出个人来。

一个看上去有些酷,又有些文艺风的男人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正同阮杞凑很近的说话。

他穿着黑色T恤,膀子、脚踝上有纹身,理着几乎能看到头皮的发型,戴了唇环,笑容明朗又带着说不出的暧昧。

是一个浑身都有故事的人。

周诩眯了眯眼,拉开椅子坐在了阮杞另一侧。

男人抬眼看过来,周诩伸手:“你好,找我朋友有事?”

“认识一下。”男人跟周诩握了握手,又去看阮杞,“给个面子吧?你点个头,我就上去给你唱首歌。”

“你唱很好?”阮杞喝多了些,脸色绯红,往后仰在椅子里,懒散地伸开手脚,昏暗灯光下,绯红从他脸侧往下蔓延,一路蔓过锁骨又延伸进看不见的衣襟里,无声地透着性,感。

“还可以。”男人又看周诩,“你们就两个人出来旅游?加我一个怎么样?”

周诩面无表情,端起酒杯慢条斯理喝了一口:“不玩三人行。”

男人咧嘴,阮杞瞟了周诩一眼。

桌布的遮挡下,周诩将手伸到了阮杞裤子上。阮杞今天穿了条迷彩短裤,裤腿又宽又大,周诩的手如蛇般轻而易举探了进去,阮杞呼吸重了些,掩饰般地坐直了点,却是让周诩的手探得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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