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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休很快过去,周一清早,睡了整宿的泓镇逐渐鲜活起来。
街上的几家早点铺子差不多时间开始营业,起得早的人们已经开始品尝第一锅出炉的锅盔了。
因为沈莺莺崴了脚,沈家昨天临时开了个简短会议,在沈莺莺“上学难”的问题上,大家展开了激烈讨论。
最后得出结论,沈樾弟弟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遂决定,沈莺莺以后提早一小时起床,搭沈蔚他们上班的顺风车去学校。
这可真苦了“起床难”沈莺莺同学了!
这不,天刚微微亮,她就迷迷瞪瞪不知被谁拉了起来。
梦游似地洗漱穿衣,又食不知味地啃了个包子,被塞进了车。
很快,又被丢了下去。
沈莺莺孤零零站在学校门口,冷风一吹,终于清醒。
哎,开天辟地头一回,她沈莺莺居然这么积极地来上学。
沈莺莺不甘心地摇头,杵着爸爸特地塞给她的棍子,“身残志坚”地走到教室门口等开门。
太惨了。
还好有卓靓丽鞍前马后的伺候她,简直宛若天使。
当然,这个天使主要还是因为免费得了口红的原因。
上午第一节课才下,卓靓丽就迫不及待拿了小镜子躲进厕所试口红色。
出来后,看沈莺莺眼睛里满满都是崇拜。
泓镇的女人们都不怎么爱化妆,大家自然俭朴又持家,所以口红真的算比较稀奇的玩意儿。
但她们家莺莺居然可以自己做出来哦!
“莺莺,我绝对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成为出色的设计师造型师,还有什么什么师,反正是大师级别的师。”
两人坐在老地方吃饭,卓靓丽一边夸,一边殷勤地把自己碗里的火腿夹给她,“来来来,莺莺,多吃点好的,脚会好得快。”
“嗯。”毫不客气地把火腿肉塞进嘴里,沈莺莺点头,她是得快点养好脚伤,每天提早一小时上学,她简直生不如死。
“对了,莺莺,你脚怎么又崴了,是我记错了吗?你以前好像崴过一次。”
“卓靓丽,你居然还好意思提这事?”
“我怎么了啊?”
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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