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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简寻寻拦住他,左右看看,转移话题,“我记得你们以前好像不喜欢来这家酒吧?”

这家酒吧叫“红灯”,名字听着有点危险,生意却很火爆。因为它旁边是一家高档会所,很多有钱人在那里谈生意。

所以来这家酒吧的人员混杂,多是社会人士,带着目的来的。

因此这些还在上学的富二代一般不会过来,不好玩,也怕被家长逮到。

大学城附近有很多酒吧,乔劲他们上高中的时候就喜欢去大学城的酒吧。没想到现在上了大学,反倒跑到这么远的红灯来。

简寻寻这个问题不知道怎么就让乔劲很高兴,他点了支烟,看向袁殷:“问你呢,为什么来?”

袁殷喝酒都没脸红,这会儿突然面红耳赤,抓抓脑袋,一副难为情的模样。

“瞅你这傻样!”吉果嫌弃地看他一眼,献宝似地凑到简寻寻面前解释,“因为他最近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就在这里工作。老实说,这家酒吧的酒水卖得老踏马贵了,老子……你看,就那个,看见了吗?扎马尾那个!”

简寻寻循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穿着短裙制服,正在送酒,一双大长腿晃眼得很。

她背对着这边,看不清脸,但看背影就知道至少是个气质极好的女孩,难怪让袁殷这么着迷。

简寻寻看袁殷看得目不转睛,忽然想到一件事:“在这里上班挣钱吗?”

她上辈子有过一些打工经历,但都不是很挣钱,毕竟那时候并不缺钱,做兼职是想为之后工作积累经验,酬劳并不是她会优先考虑的因素。

“你很缺钱?”乔劲转过头来,皱眉道,“你需要工作我给你介绍,别来这种地方。”

简寻寻倒也没想过要来酒吧打工,就是了解一下。毕竟她现在处境也不是很乐观,万一哪天真有需要,也不是没可能。

“我就随口问问。”简寻寻不想再欠乔劲人情,没接他的茬。

“酒吧这种地方确实不适合你们这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袁殷并不知道简寻寻已经跟简家闹翻了,“在酒吧上班底薪很低的,主要靠酒水提成。酒水推销得多,提成就很高,但推销酒水也没那么容易。有些清吧环境不错,客人也比较有素质,相对还好些。像‘红灯’这种人鱼混杂的,遇到流氓的概率也要大很多……”

简寻寻愣了下才意识到他用错了成语,刚要说话,就听到一声惊呼。

转头一看,发现竟是袁殷喜欢那姑娘。

她送完酒回去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和途中一桌客人起了冲突,身上被泼了酒。一个秃头中年男人拿了张纸,看着像是在帮忙擦酒渍,其实脏手一直往姑娘身上敏感部位触碰,光明正大占便宜。他同桌还有几个人有意无意堵住路,姑娘想走都走不掉。其他人桌的客人伸长脖子看着,不仅没人解围,还不断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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