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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能听懂我说的话吗?”晨曦转而用汉语道。
“……当然,我当然能听懂。”帅哥的声音中透露出掩饰不住的喜悦。“晨曦,我终于找到你了。”转过身,沈峰两天没刮的胡茬让他看起来更像个流浪汉。
“沈峰,真的是你……”眼儿瞪大,晨曦惊奇的全身怔住,没想到真会是他,为什么他会在这?是来找她的吗?一连串的问题在晨曦脑中闪过,最后只怯怯问:“……是来找我地吗?”直直盯着他的眼睛,晨曦也不知道自己渴望得到什么样的答案。
头向左一偏,沈峰连连吞咽唾液,上下蠕动的喉结显示出他的紧张,半晌,“……当然不是。”放下大背包,沈峰拉开拉链,一只可爱的小土狗马上不安分地将头露了出来,向沈峰吐吐粉红色的小舌头,然后开始好奇地打量四周,当小眼扫过晨曦,它似乎觉得熟悉,歪脖瞅了好一会儿才挣扎着从包中爬出,小尾巴摇啊摇,努力在晨曦脚下打转。
“小臭狗。。。臭臭它天天吵得人不安宁,迫不得已,我才带它来美国找你。”脸上的绯红让他的谎言不攻自破,沈峰,可能在打架方面是个高手,但在说谎方面绝对是个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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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歌剧2
直视他双眼良久,想从中看到他的内心。“既然来了就跟我走吧。”看着孩子气的他,晨曦好笑又有些无奈。
“喔。”重新背上旅行包,沈峰问。事先没有预定酒店,他完全是冲动之下跑来美国的,见到晨曦后他才感觉到自己的莽撞,美国这么大,如果他没有找到她呢?“你住在哪个酒店?”
对了,她现在还居住在康纳森家,此时再带个拖油瓶及一只小土狗去似乎有些过份。“我现在住朋友家,不如我们先到他家去,然后一起搬去酒店?”既然人家追着她而来,似乎不能把对方独自扔到酒店了事。
回到布达拉宫式的豪宅,康纳森并没有在家,稍等片刻,晨曦亲自告辞。终于天黑后,性感帅哥回来了,看到与小男生齐齐站在一起,康纳森露出奸奸的笑,因为眼前大包小卷的男生女生就像一对私奔在即的小情侣。
“小森森,你的眼神可以不要那么邪恶吗?我有些怕怕呀。”主动向沈峰身边靠拢,晨曦神情戒备。而沈峰虽然对他们在说什么不甚明了,但还是乐于配合地展开自己男子汉的怀抱。就像是一家三口,臭臭貌似也发现了康纳森的不友好,露出尖牙,它冲他狂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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