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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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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音乐。

  这些他都甘之如饴,只因为对象是她。

  只因为身边睡着她,怕手表刮伤了她,晚上已经习惯性的摘下来,于是他在家里的每个房间挂上钟,让他抬头就清楚白天黑夜。

  严格说起来,他不是真正的船员,顶多算是个临时的,长的一年,短的十来天,只是他勤劳肯干,能挨苦肯吃亏,许多船长都愿意让他跟着。

  七年的漂泊,他就拿着船长给船长的推荐信,从这艘船到那艘,从小艇到大游轮,从美洲到欧洲,想停下来的时候,就让虚浮的脚步休息一下,学习当地的语言,认识那的人。

  他说过,他的生活惊险却不传奇,但一定要说最离奇的事,却绝对不是遇到她,这明明是那么顺理成章的事情。所以,最离奇的事,是他还活着。

  他曾经害怕过的,陌生的街头陌生的人,吃不饱穿不暖,他几乎以为自己活不下去。那段时间他偷偷跟在流浪汉的后面,去捡一些他们捡剩的东西吃,那种专业名词为垃圾的物体。导致之后被老爹收养的那段时间他肠胃很不好,老爹就将些面包什么的混合成糊状,帮助他消化。

  很长段时间,记忆里的东西都非常难吃,有时候想起来喉咙里会卡着些酸酸的液体,所以后来他努力学习些厨艺,也算是淡化那段可怕的记忆。

  到后来老爹去了,那个常常笑起来有一口白牙的老人。于是他又开始自力更生,虽然手上有老爹留给他的一点钱,饿肚子却依然是常事。

  老爹刚去的那段日子,他变得暴躁、易怒,常常换工作常常被打,到后来他慢慢的从被打伤到打伤人,直到有一次他被三个混混围殴,奄奄一息最终活了下来之后,他开了窍,多一个朋友远比多一个敌人强,团结就是力量。

  于是他开始用心交友。

  现在想起来他幸运得如此离奇,那些人真的绅士得只跟他动了拳头,而纽约街头随处都是枪和匕首。

  之后他认识了他的第一位船长,跟着他上了船。船上有很多强壮的人,他们爽快豪气,教会了他很多东西。

  而后多年的四处漂流,他开始成长,以至后来即使面对狂风暴雨他也学习着冷静自如,直到他二十岁的身躯四十岁的心,直到他真的累了,才回到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来。

  想起来他跑过许多地方,城市小镇,沙漠大海,森林原野,雪山河流,见过许多人经历过许多事,幸运的滑稽的平凡的古怪的,也遭遇过天灾人祸,甚至生离死别,但他真的很久都没有害怕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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