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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合同是五号发出的,想必合同里就是让李召都瞠目结舌的低价。
两份相似的品牌合约,前后相差两天, 傻子才会选择明显想杀价占便宜的那个。
赵伯礼回了陈总:【你自己不占理,就不要浪费我的时间。】
自从赵伯礼放出消息,排着队找他聊代言的,不仅仅是想通过他攀上娱乐圈的关系,更想被他引荐给赵家, 达成更深层的商业合作。
陈总也不例外。
赵伯礼屏蔽了陈总的消息, 把微信名片推给自己父亲的特别助理, 并备注上:【这个品牌, 合作价值不大。】
……
自从和KILLER签约之后, 高质量的代言邀请大量涌入, 梁远星天天去公司开会,和公司里的人一起商讨,一个个挑得眼花缭乱。
没过多久,陈露就发现了不对劲。
前几天还对他们不屑一顾的陈总, 转眼间把价格提高了十倍,放低姿态求他们签约。
突然提价的不止陈总一个人。
在梁远星刚录完节目时拿出低价合同的那些品牌商,时隔两三周后纷纷后悔,把代言合同的价格提上去了。
后来愈演愈烈,几种相似的品牌之间好像打听到了竞争对手的出价,一个接着一个给陈露发更高的价格。
公司里的高层动了歪心思,想让梁远星全部接下来。
开会的时候,明耀的总裁又开始给他讲大道理:“别担心代言接太多的问题,品牌商那边多带点货,你也多赚点钱,以后商业价值更高。”
商业价值来自影响力,过多的代言会消耗粉丝的热情。
粉丝购买力再大也是有限度的,特别是同类品牌,彼此之间的效果会削弱。
这些基本的道理,高层不会不明白,只是没那么在意他以后的发展罢了。
梁远星只是说:“不接同一个类型的代言,代言之间有利益冲突对名誉不好,这些都是你教我的。”
公司老板说不过他,只能换一种方式给他施压:“这些都是大客户,不好得罪。”
陈露替他把话说了:“老板,我们之前也拒绝不少了,该得罪的也得罪干净了。”
开了一下午的会,一来二去,决定权终于回到了他们手上。
陈露在品牌方和公司之间周旋,更是不胜其扰,干脆打印了一张长长的表格出来给他看。
“我看这群人不是在邀请你,是在逛拍卖会,一个比一个叫价高。好像你不是个偶像,是个古董。”
梁远星:“……不该啊,上个星期他们还不愿意找我的。”
“我今天找你就是为了这个。”
陈露把手机聊天记录一个个翻出来给梁远星看,看到后面,他也忍不住皱眉。
“你看,有一半的人都提到了赵导。”
那些平时神龙见首不见尾,甚至公司团队都不敢肖想的品牌商,拐弯抹角地请梁远星的团队在赵伯礼面前为自己的品牌多说几句好话。
梁远星低头看了自己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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