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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黑色衬衫的男人,袖子一直被他捋到手肘的位置,不见光的地方白得好似玉璧,只可惜他的左手手臂的位置正被绷带包扎着,右手手臂的位置也留着一道显眼的伤疤。
左手姜眠知道,正是他上次急着火场救她,在路上被电瓶车碰到了弄伤的。
右手姜眠就有些不清楚。
她微微皱紧了眉。
可能察觉到对方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宋祁琛也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臂。
“你这里……”
姜眠才刚开口,宋祁琛便将话头接了过去。
“你说这里啊,小的时候,捡瓶子被一大爷,用铁棍划的。”
宋祁琛语气轻松。
“都已经是男女朋友了,我好像还没跟你说过我的过去吧。我曾经走失过,直到二十岁左右,才被认回宋家。以前……以前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在孤儿院生活,孤儿院里的日子比较苦,年纪稍微大点基本就要帮着干活,串那种小珠子卖了赚钱贴补孤儿院。”
“我那时候性格比较怪,静不下来心穿那种珠子,觉得赚不了多少钱,就出去翻垃圾桶,捡瓶子赚钱。”
“我不知道原来捡垃圾,那些拾荒者也有地域的划分。我那时候意外进了一个老大爷的地界,连续几天都把那儿的瓶子捡光了,后来他一个气不过,守到我,捡起一个铁棍,就给我把手臂划破了,喏,就留下怎么个疤……”
男人晃动了下手臂。
他没有说,那是他从有记忆以来,第二次感受到死亡的恐惧。
第一次自然是被拐卖到山村里那次。
当时的宋祁琛躺在苍蝇飞舞的垃圾堆里,扯着嗓子喊救命,却等到天黑都没人出现的场景,他恐怕此生都没法忘记。
后面还是他自己挣扎着爬了起来,回了孤儿院,睡了一夜。
可能他就真的是贱命好养活,第二天烧得浑身滚烫,被院长妈妈送去医院挂了两天点滴,就又活了下来。
才想到这里,宋祁琛忽然感觉到手臂覆上了一片温热软柔。
转头,便看见姜眠眉头紧皱地摸着他的伤口。
“那时候一定流了很多血,一定很疼……”
姜眠抬眼,心疼地朝他看来。
面对这样的眼神,不知道怎么回事,宋祁琛已经愈合了整整二十年的伤口,此时此刻,竟然好像又开始隐隐作疼了起来。
心口的位置,更久违地泛起一丝又一丝的委屈难过。
男人极力控制住自己想要将眼前的人,拼命纳入怀中的冲动。
他怕,眼神压抑着疯狂的自己会吓到她。
只微微垂了垂眼,宋祁琛便低应了声,“啊,很疼。”
再次抬起眼时,男人的眼中便只剩下一片温柔。
宋祁琛从未觉得他这么卑鄙过,明明这些话他从没对任何人说过,但他却偏偏对姜眠说了。
他就是仗着她心软。
想要让她更加心疼疼惜自己,最好心疼到再也松不开手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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