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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简要往山下继续走,宛云拉住他,找了条比较偏僻的道路上山。冯简漫不经心的听从,却是思索“周愈”这个话题的切入点。
宛云开口道:“上次你说搬家的事情,还记不记得?”
冯简漫不经心地“嗯”了声,他心思不在此处:“别墅虽然离公司不远,但中间交通不便。这几日工作忙,我想住在公司附近的公寓。”
宛云心略微一沉,缓慢道:“你想独自搬出去住?”
冯简回头看她。
路灯昏暗,空气仿佛冷得凝结出水来。宛云临走前被珍妈裹着厚厚的围巾,只剩大眼睛在外。此刻两人距离五米,她微微侧头,抿嘴望着他。
这幅模样,使冯简想起宛云曾经从绿木葱葱植物前站起来,以及,曾经的少女倒在自己怀里的场景——
极其不忍又极其不解的目光。
被这样漂亮的眼睛用这样的目光盯着……真让人不爽。
冯简皱眉:“你如果不想随我搬离,仍然可以留在别墅。我又没有说要卖房子。”
宛云却道:“谁说我不想搬家?”
冯简不由愣住。宛云却松一口气,微笑道:“就这么说定了,一起搬走。你选定公寓,带我看看即可。”她说,“若你不喜欢半山别墅,我们也可以常住公寓。”
冯简没有说话。
他低声呼一声,宛云猝不及防,被手里的牧羊犬强行拽着来到冯简旁边。对方顺势挽住她的腰,再接过她手里的狗链。
宛云哭笑不得,揶揄道:“看来你对家里的周……很用心啊!”
冯简皱眉顺手拉下她的围巾,任山风呼啦吹过宛云的脸,看她秀丽的面庞。
能开这样玩笑,大概是不需要担心爬墙。
比起周愈,冯简可能更不理解眼前的女人。年少时经历了一切,经历了一切并且依然带着不光辉过去而坦然活下去。
这有些像他自己。但冯简认为他过得比她有意义多了,感情不是放任的理由。
回到家后,冯简缓慢地说:“我刚才在山上一直想,我最初是为什么讨厌你。”
宛云只笑:“嗯,我猜得到。不外是大手大脚和白吃白喝这两条。”
倒不全是这些。
但冯简想着隔壁保险箱里至今锁着的仿版首饰,价钱触目惊心,不置可否地冷哼一声。
宛云解释道:“我当时看你是喜欢鹅掌,所以想买下来送你。同理,如果家里人主动照顾我,我也会接受。为什么呢?因为人难得有兴致,又很容易就过去。”
冯简不吃这自然主义的一套。“你还真是大脑异于常人。”突然想到什么,倒弯了弯嘴,“家里那两只狗,以后倒可以改名叫大疯子和小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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