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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宏观结果上看,牺牲他一个,拯救千万家,还挺划算的。
涂山被天师围攻时,孟黎跟他同生共死过,算是战友,但都不敢说对他十分了解,只能看情形粗略推断,他再坚持个几十年应该不成问题。
到时候到底是他消化了火还是火反噬他,就看天意了。
“一百零七年。”
谢烬轻声道,“很快吧?日子过得流水一样。”
“你游戏人间,不也是觉得生命漫长,太过无聊吗?”
他已经记不太清生命的起点,无非是和其他半妖同样的遭遇——被质疑血统赶出家门,被贪财的天师觊觎皮毛筋骨,想杀了剥拆拿去换钱。
最初他也在努力地活着,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不太惜命了。
或许是在意识到自己的天赋强出别人许多的时候。他是年轻的天才,掌握着别人终生难以触及的精妙法术,也会想着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救过很多生灵,人,半妖,妖。
他没有家人,没有后顾之忧,无论何时都能不遗余力地伸出援手,越来越多的弱小族群甚至将他当成救世主看待。
但这世上的苦难实在太多了。他永远都救不完,只觉得越来越疲惫,力不从心。
孟黎哼了一声,“我再闲也就是去找几个美人一起玩,可不至于像你那样,为了世界和平搞什么自我牺牲。”
如果换成是她要被选中去当救世主,早就溜之大吉了,哪里会拿命去换。
命都没了,世界和不和平跟她还有什么关系啊。
谢烬笑了笑,“我也没你想的那么伟大。”
那一团火烧到他眼前时,人类的皇帝颤抖着在他面前下跪,妖族的王含泪对他诉说敬仰。他却并不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多么神圣的事。也不觉得自己算是无私的人,肯为了一场和平献身。
更像是寻求解脱。
谁都想不到,灭世的火都没能把他烧成灰烬。烧灼之苦在这一百零七年里陪着他,比任何一个老朋友相伴左右的时间都久。
他对自救并不积极,否则也不会连周奚两家天师联姻的消息都没关注过。
但那一天去往奚园,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是白跑一趟。
春深骤雨里,他看到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灵动清透,带着初涉人间的好奇,主动朝他搭话。
——我有六十七只兔子那么大!
她像破土而出的芽,一眼就望得到的幼嫩脆弱,却在春日的雨水中朝气蓬勃地摇着叶子。
带着无限的希望与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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