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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虹眉端着大粗瓷碗走过来,“晚云,回去吃吧,太冷了,我要冻死了。”

林晚云站着不动,“你先回去吧,我在外面吃。”

“你跟老板说一声,明天再把碗还给他,站在这里吃,我鼻涕泡都要出来……”

男人越走越近,刘虹眉声量低了下去,最后没声儿了。

她看看眼前的男人,又看看林晚云,“这是谁啊,认识吗?”

林晚云垂睫,“他是我老公。”

刘虹眉头皮一紧,“老公”这个词儿真是新潮,不过从林晚云嘴里说出来,也并不违和,怎么说呢,林晚云就是个新潮的,可爱的,怪人。

但是林晚云家男人好似不怎么热情,不说主动打招呼,就那脸上,是一点笑脸也无。

刘虹眉觉得有些尴尬,“那我先回去了。”

“嗯。”

刘虹眉一走,林晚云才抬起眼睫,看着宋九尧,“你怎么来了呀?”

好一会儿,都没等来他的回应。

宋九尧生气了,他当然会生气,他可是有脾气的败家子。

她眼帘一垂,余光里,他的喉结滑动一下,低沉如同从冰谭传来,“林二晚,你就这么穷,吃这个烂萝卜?”

林晚云:“……”

手里的碗还带着热气,这样的天儿,很快就要凉了,喜爱的食物吃不进嘴里,在眼前冷掉,这对于现下的她来说,是难以忍受的,但是他说她穷,她这么当着他的面啃烂萝卜,好像有些丢面儿。

当初他也说过这句话,林晚云,你就真那么穷?

她咽一下嗓,“这个烂萝卜很好吃的,比肉都好吃……”

宋九尧心口堵得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闷痛。

她手上的大瓷碗破了一个口子,蘸酱糊着碗口,身上一件灰色的棉大衣,一个大帽子罩着一张小脸,乌发在帽子下飞舞,发丝沾到嘴角残余的一点酱色,她也没有察觉。

看起来又寒酸又单薄。

比起当初穿乞丐装蹲在歌舞厅院里的样子,还叫他难受。

林晚云拿碗的手垂落,她以为自己看错了,再细细瞧,他已经挪开眼,食指在眼角划了一下。

她都穷得,把宋九尧给气出眼泪了?

“穷怎么了,反正我迟早是富婆。”

她是预备富婆,预三十年的富婆。

宋九尧突然伸手,一把夺过那个粗瓷碗,嗓音沉沉带霜,“我们宋家人,再苦再穷,过生辰也不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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