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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他们初初相识,叶佳晨来公司报道,慌慌张张与他相撞,一对受到惊吓的大眼睛,眼睫毛扑闪扑闪,一脸的慌张失措。

其实那天那个场面,他一直记得,叶佳晨穿了一条米黄色的连衣裙,还戴了一顶窄帽檐的太阳帽,因为相撞,帽子掉在地上,他替她捡起来递给她,他听见她怯生生的声音说:“谢谢。”

那一年,她已经二十六岁,却还莽撞冒失地好似学校刚毕业的大学生,他曲起手指朝身后的公司大门点了点,“众安科技?”

叶佳晨便连连点头,然后一脸的紧张,他在那个瞬间觉得眼前的姑娘真是可爱,她甚至还不自觉地吞了口口水,结结巴巴地问他,“你是老板吗?”

他笑着摇头否认,姑娘便大大放松下来,拍着胸口绕过他,他闻到她身上淡淡的茉莉花香味儿,那一刻,他听到自己心动的声音。

他很奇怪,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女孩儿,而且这么快这么简单,只是一个眼神两个动作,他竟然有种春风拂面的感觉,他细数三十三年的漫长人生,他很少心动,两根手指头就可以概括完,可惜他似乎就是这种类型,当年在西海岸线上第一眼瞧见屠芳芳,一切也很简单,她搭了他的车,他们便相爱了。

在那之后,他其实记得她每天的穿着,每天的情绪变化,她喜欢的每一样东西,她喝咖啡要加很多糖,她不能吃芒果,她爱吃三明治,她时常迟到,有时候却在日出没多久就出现在办公室,那时候是他最享受的时候,偌大的公司,只有他们两个人,静静地在彼此的领地做事,那种感觉,就像是多年的老夫老妻,知道对方在自己身边,不需要哪怕一句言语,那种安心感就能萦绕在心头,那两年,其实他很开心,心是安定的有归属的,如果可以,他真希望时间能够一直这样走下去,他远远瞧着她,便已足够。

可是故事总有后来,他做了太多事,他一向冰冷,却控制不住自己在叶佳晨的面前出现太多次,他总是在开会的时候坐在她对面,好让她瞧清楚自己隐在眼镜片儿后面的真诚双眼,他总在她出现在茶水间的时候进去泡咖啡,随便搭上两句话,听她话多得叽叽喳喳,那一整天他就能感受到幸福。

其实他有很多事儿想做,他时常不受控制地等候在公司门外,有过多少次,他看着她匆匆出门去搭地铁,他在她身后跟过几条马路,想按喇叭喊她上车送她回家,可每每到了关键时刻,理智便会突然跑出来,提醒他,他的那些不堪过往,他的那段失败的婚姻,还有那样年幼需要他全心呵护才能健康长大的乐乐,他已经欠了他一个缺少母亲的完整家庭,又怎能狠心为了自己的一次短暂动心而眼睁睁将他送回屠芳芳身边,让他过上朝不保夕随时要面对情绪失控的亲生母亲的生活,而那生活是如此地漫长,十五年的光阴,是由一个个二十四小时的分分秒秒组成,他穿越那些分分秒秒,仿佛能看见那个十八岁的少年,他踏着阳光而来,就像曾经的自己一样,他已经将人生过得如此不堪,又怎能将那个少年的希望全部抹杀。

后来到底是有一次,他按下喇叭喊叶佳晨下车,那是一年前的冬天,下了雪,天空白得吓人,满天飞雪,像春天江南岸边的柳絮儿,扎着堆儿往下沉,叶佳晨没带伞,走了没几步头发就见白了,身上穿得大衣湿漉漉的,他担心她着凉,换季的时候她刚生过一场病,请了三天病假,来上班的时候苍白着一张小脸,头发也剪短了,他心里燥得很,不知道该怎样才能对她好,如果可以,他真想掏心掏肺地对她,可惜,如果永远只是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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