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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就是大智本身身体的健壮和他之前跟着林出云练过几手把式,知道一些如何快速制服对手的方法,这是第二个优势。
他的问心无愧让他有了底气,然后有了应对的方法,两个人对他来说,还算是能够应付的,这两个做小偷的歹徒,输得这么快,其实就是在开始的气势上已经输给大智了,毕竟他们是做贼的,心虚导致了他们害怕。
公交车驶到了派出所门口,然后来了几个警察,将那两个小偷用手铐给拷了起来,抓进去了。
看到大智的手受了伤,警察说要送大智去医院,但是大智看了一下自己的伤口,好像停下了流血,便拒绝了,他想到了自己还约了同学在饭店等着自己吃饭呢!
那个短发的女子,自从公交车停下来之后,她就匆匆忙忙地离开了,也没有打一声招呼,更加没有对大智说一声感谢的话,虽然大智不在乎这个,但是他觉得,这个女子就这么走了,确实是够令人心寒的。
车上的那些乘客也在纷纷指责那个女子,这让大智看到了,感觉就是八十步笑一百步。
在派出所里,警察帮大智的伤口做了一个简单的处理,然后给大智做了一下笔录,便算完事了。
大智走出派出所之后,伸手招了一辆出租车,往目的地赶了过去。
根据约定的时间,大智已经迟到了。
他拿出电话,一看,果然,乔暮雪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了。
他马上回拨了过去。
接电话的乔暮雪问他到什么地方了,他便告诉乔暮雪自己很快就到了,让他们先吃饭,不用等自己。
紧赶慢赶,大智在七点一刻的时候,终于赶到了目的地。
刚要走进饭店,他突然想起自己手臂上的伤口,便在饭店的门口四周张望了一下,然后看到了前面一点好像有个买衣服的店,便跑了过去,进去里面随便挑了一件长袖的衣服穿了上去,将自己手臂上的伤口给掩住了。
夏天穿了一个长袖衣服,还是质地较差的那种衣服,再搭配着大智的一条牛仔裤和运动鞋,显得尤其不伦不类的,给人的感觉就是大智这个人还是那种脑子转不过来的人,而且混得也不怎么样。
看到自己的这一身搭配,大智自己都忍不住摇起了头,苦笑了一下。
他慢慢走进了饭店,找到了那个包厢,带着一点的紧张和怯意,慢慢地,轻轻地推开了那个包厢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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