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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这个的基酒苹果杰克没了。不过,你要喝的话我可以把手里的这杯给你。”蒙政说着却将自己手里的也一饮而尽。

“你不是要给我的吗。”欣瑶还没说完,蒙政的吻就落了下来,他缓缓地将自己嘴里的酒送到了她嘴里。

“这样喝味道更好。”他一脸坏笑地看着欣瑶,不知道是因为酒还是因为害羞,她的两颊绯红。

蒙政心中一动,便再次吻了下去。她的皮肤凉而滑腻,他的手顺着脖子轻轻抚了下去……这是蒙政第一次这样放肆,欣瑶觉得有些燥热,想要推开他身上却绵软无力。

蒙政将她横抱到了床上,一寸一寸地吻着她的肌肤,她的脑中一片晕眩,直到一阵剧痛袭来。她痛地叫出了声,用尽全力想要推开蒙政,他却不肯停下,略带喘息地在她耳边说:“乖,忍一下就好了。”

终于结束了,她委屈地蜷起身子抽泣了起来,蒙政用手抚着她身下绽放的血色玫瑰,坚定而温柔地说:“我爱你。请相信我,这一生我都会待你好的。”

她并不理他,将脸别到了一边。蒙政软语温存地哄了她半宿,才沉沉地睡去。

第二日,睡到了日上三竿,欣瑶才起。蒙政端来了早餐,讨好地说:“我一早就起来,跑遍了整个岛才买来的,都是各店的招牌。”

见欣瑶仍不理他,他可怜巴巴地低着头说道:“你要是还生气就把我连人带东西一起丢出去好了,可是别不吃饭。”

“嗤”她还是笑了出来,带着些愤恨地说道“直接丢出去不是太便宜你了,得先让你做了蒙公公再丢!”

蒙政边装出发抖的样子边说:“我可是姓徐的。”

岛上的生活相当慵懒,据说只有穿着拖鞋的人才像个真正的鼓浪屿人。眼下正值冬日,穿拖鞋是不太可能,可欣瑶和蒙政却学足了鼓浪屿的慵懒派头。

上午,他们在露台上看书、晒太阳、回忆童年的趣事、调侃共同的老师和同学;午饭一般在家里做,俩人都是难得的笨手笨脚,常常要到下午两三点才吃得上;下午他们会去各种文艺、小资的咖啡店和奶茶铺喝着饮料听音乐,看来来往往的人群;晚饭他们就在龙头路上吃小店里的美食,常常撑到肚子再也盛不下才骑着自行车去海边散步看海。他们还在一家叫娜雅的家庭旅馆附近遇到了那只叫张三疯的猫,它似是早已习惯了自己的大名气,表情淡然的面对举着相机给它拍照的游客。

时光好似是静止的。幸福更如岛上温暖和煦的阳光,照耀着他们的每一寸肌肤。本来只准备呆三天的,可欣瑶舍不得走,蒙政便编了个理由又请了一周的假。

欣瑶最喜欢在两旁排列着斑驳有致的老房子和高大榕树的老街上散步。这些巷子最能代表鼓浪屿的味道,无一例外的让人觉得安静和从容。

他们在岛上足足呆了十天。

在鼓浪屿的最后一晚,欣瑶边收拾东西边恋恋不舍地说:“为什么寒假只有一个月,真的一点也不想走。”

“那等我们都退休了就带着爸爸妈妈来这儿定居,对了,还有我们的宝宝。”蒙政边说边扔掉了欣瑶手里的东西,抱着她撒娇道:“娘子,我们现在就生个宝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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