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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可能就不应该跟南风提演唱会的事情。
在她认知里,喜欢就应该冲,花钱算什么,花钱难买我乐意。
但是她刚才一激动就忘了,南风跟她不一样。
她会因为想要省钱克制自己的喜欢……
“你要去看演唱会?”江柠妈妈听了,问道。
“不是,是我小同桌,她有个喜欢七年的乐队,现在好不容易来中国开演唱会了,她不舍得去看。”
说起南风,江柠话一下子变多:“妈妈你知道吗,她爸妈在她很小的时候离婚了,她跟着外公外婆长大,后来外公外婆去世,她就只能寄人篱下……”
“好懂事的小姑娘,改天请她来家里吃饭,妈妈给她做好吃的。”
“嗯!”江柠扑进妈妈怀里撒娇,“妈妈真好……”
-
南风有一支喜欢了七年的摇滚乐队。
门票开售的时候,她想着如果能抢到,那就咬咬牙去看,反正钱可以打工再赚。如果抢不到更好,那就省了好大一笔生活费。
只是这支乐队实在热门,上万张票一秒售罄,能买到的只有价格翻了快十番的黄牛。
她决定跟着后援会去接个机,远远看一眼就好。
反正演唱会就是听歌,说不定在体育场外边也能听到!
裴西洲从外面回来,南风眼睛一下子就直了。
大帅哥今天不知道去出席什么正式场合,熨烫挺括的白色衬衫,黑色西裤,手肘搭着西装外套,看起来像个矜贵散漫的贵公子,贵公子衬衫领口开了两颗扣子,锁骨精致惹人注目。
“还没睡。”
“要睡啦要睡啦!”南风怀里抱着笔记本从沙发上下来,电脑壁纸正是那支摇滚乐队。
这只摇滚乐队的主唱长得超级帅,曾被歌迷戏言即使以后不唱歌也可以靠脸吃饭,但是现在看着却觉得,远不如面前衬衫西裤腿玩年的刑警同志。
“喜欢?”
“嗯?”
裴西洲下巴轻扬,视线落在她电脑屏幕。
南风慢吞吞呼了口气。
吓死了吓死了。
刚才还以为他问自己是不是喜欢他。
差点就对着那张堪称人间绝色的脸说“是是是”。
“啊……你说这个乐队呀……喜欢!”
她头发有些乱糟糟,脑袋上的小揪揪也歪了,但是眼睛亮晶晶,小虎牙都笑出来。
裴西洲冷冰冰的少爷语气不自觉放得柔和:
“朋友送了两张票。”
“要去看吗。”
……还有这等好事?
……还有这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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