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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可能就不应该跟南风提演唱会的事情。

在她认知里,喜欢就应该冲,花钱算什么,花钱难买我乐意。

但是她刚才一激动就忘了,南风跟她不一样。

她会因为想要省钱克制自己的喜欢……

“你要去看演唱会?”江柠妈妈听了,问道。

“不是,是我小同桌,她有个喜欢七年的乐队,现在好不容易来中国开演唱会了,她不舍得去看。”

说起南风,江柠话一下子变多:“妈妈你知道吗,她爸妈在她很小的时候离婚了,她跟着外公外婆长大,后来外公外婆去世,她就只能寄人篱下……”

“好懂事的小姑娘,改天请她来家里吃饭,妈妈给她做好吃的。”

“嗯!”江柠扑进妈妈怀里撒娇,“妈妈真好……”

-

南风有一支喜欢了七年的摇滚乐队。

门票开售的时候,她想着如果能抢到,那就咬咬牙去看,反正钱可以打工再赚。如果抢不到更好,那就省了好大一笔生活费。

只是这支乐队实在热门,上万张票一秒售罄,能买到的只有价格翻了快十番的黄牛。

她决定跟着后援会去接个机,远远看一眼就好。

反正演唱会就是听歌,说不定在体育场外边也能听到!

裴西洲从外面回来,南风眼睛一下子就直了。

大帅哥今天不知道去出席什么正式场合,熨烫挺括的白色衬衫,黑色西裤,手肘搭着西装外套,看起来像个矜贵散漫的贵公子,贵公子衬衫领口开了两颗扣子,锁骨精致惹人注目。

“还没睡。”

“要睡啦要睡啦!”南风怀里抱着笔记本从沙发上下来,电脑壁纸正是那支摇滚乐队。

这只摇滚乐队的主唱长得超级帅,曾被歌迷戏言即使以后不唱歌也可以靠脸吃饭,但是现在看着却觉得,远不如面前衬衫西裤腿玩年的刑警同志。

“喜欢?”

“嗯?”

裴西洲下巴轻扬,视线落在她电脑屏幕。

南风慢吞吞呼了口气。

吓死了吓死了。

刚才还以为他问自己是不是喜欢他。

差点就对着那张堪称人间绝色的脸说“是是是”。

“啊……你说这个乐队呀……喜欢!”

她头发有些乱糟糟,脑袋上的小揪揪也歪了,但是眼睛亮晶晶,小虎牙都笑出来。

裴西洲冷冰冰的少爷语气不自觉放得柔和:

“朋友送了两张票。”

“要去看吗。”

……还有这等好事?

……还有这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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