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页(1 / 2)
太快活了,以至于脑仁因为接吻太久变得缺氧,嗡嗡直响,忍不住从嘴角溢出一两声喘息。
这点细小的声响好像浮起来的血沫子,刺激了野兽的兴奋。男人把修长的手指直插进丁绍芸乌黑的卷发里,用力捧起她的脸,亲吻的动作变得粗暴起来。
那样子不单纯是唇与唇的接触,更像是怒火的发泄,恨不得将她撕扯下肚。
就在丁绍芸觉得自己一寸寸都断开,快要死在这个吻上时,宋广闻最终还是松开了她。
他捻了捻女人水淋淋的唇,沉默不语。
丁绍芸疼的“嘶”了一声。
大抵是吻得久了,嘴肿了,破了皮。
“丁小姐太好心了,如此关怀宋某。”宋广闻温声道,“若不是个女儿身,怕是封个善人老爷也不为过。”
丁绍芸听出了其中的讽刺含义,开口想要解释。嘴张了张,又闭上。
因为男人搂她太近,有东西硌得厉害——大抵是腰间那杆被擦亮的□□。
“骗我一回,还嫌不够,想来第二回?”
这话丁绍芸没法接,所以她沉默了。
不知为何,二爷的话音里有了玩味:“还记得我说过什么?”
丁绍芸胡乱摇头,恨不得把旧事全都从脑袋里抖落出来。但对方的话依旧一字一句,钻进她的耳朵眼里。
“贵人多忘事,看来丁小姐不记得了。”宋广闻抓起一缕她的短发,深深嗅道,“那我不妨给你提提醒。”
其实丁绍芸没忘。
在无数个失眠的夜里,她都听见这句话,在耳边回响。
“你离不了我的,你自己清楚。”
男人腰上的血腥味、自己颈上的奶油味、融化的睫毛膏味顺着热水散出的白气一齐蒸腾上来,在眼前融成了浆糊似的雾。
丁绍芸觉得自己的灵魂失了分量,忽悠悠的离了肉|身。隔着万千烦恼丝,俯瞰着这一池春水。
时间蓦地倒溯,钟表指针滴答作响,一圈圈的往回转。
转回到了两年前,他们初识的那天。
***
“密斯丁,您要的口脂买到了。”小柳气喘吁吁的掂着一小包东西,跑进屋来。
“怎么这样慢。”丁绍芸看了眼腕间精巧的手表,细眉蹙了起来,“都要赶不及了。”
今天是她的“密友”高义峰高公子的生日,也是她回天津以来,最接近核心圈的应酬之一。
临出门前,她对口红的颜色不甚满意,便特意遣小柳去买一只洋红色的回来,没想到小姑娘花了这么久。
眼下已经五点十五分,距离请柬上的时间不过还有半小时。
初会露面,迟到是大忌。
“跑了好几家铺子才买到的。”小柳有些委屈,“桃红的、杏红的都有,就是没有洋红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