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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过她手上的钢笔,往她桌上一扔,教育她道,“说了多少遍了,讲卫生,讲卫生。天天写字的东西,也能拿出来啃,你是不是饿了?”

  饿了也不能舔钢笔啊,什么玩意破毛病。

  顾桥看着被程舟随意扔桌上的三千块钱的P-A-R-K-E-R钢笔,哦,不对,金疙瘩。

  这他妈是一块金疙瘩啊。

  她使劲甩开程舟的手,坐回位子上,抱着她的金疙瘩。

  要是换成钱,三千块钱可以买很多很多东西了,二十九块九的衬衫能买一百件,够穿一辈子了,打折的苹果能买一千斤,够吃好几年……

  这支笔她再也不会用了,感觉往里面装墨水,都是一种亵渎,这种东西不适合写字,只适合带回家去供起来。

  然后传给下一代,代代相传。

  而现在,程舟正拿着顾桥想要代代相传的另一支兄妹款钢笔随意在手上转啊转。

  一不小心,就给转掉了,砰地一下掉在地上,滑到了顾桥脚底下。

  她一颗勤俭节约的心已经跟随着这支钢笔掉下来,碎成了渣渣。

  顾桥弯下腰,小心翼翼地将程舟的钢笔捡起来,在纸上划了划,不出水。

  又划了划,还不出水。

  她气呼呼地转头,一双眼睛睁地老大,瞪着程舟,什么玩意败家东西!

  程舟对上顾桥的满脸怒火,一脸懵逼。

  她在生什么气,明明不讲卫生乱舔东西的人是她,她还生上气了?

  不穿秋裤的女人,有什么资格生气。

  程舟拿起桌上另外一支钢笔,抬手在她下巴上挑了挑,问道,“你刚跟赵何在外面聊什么呢?”

  金属笔杆触感微凉,如同他此时微冷的眼神,顾桥偏了偏头,“不告诉你。”不然就没有生日的惊喜了啊。

  从小到大,十几年了,她有什么小秘密都是先和他说的。他才是第一个也应该是唯一一个可以共享她秘密的人。

  程舟有点烦躁,随手拿起桌上的英语词典翻了起来。

  顾桥趴在桌上,算了一笔账,她攒了好几年的钱,连攒带花,一共还剩五百块钱。

  其中三百块还是过年的时候程舟给她让她买糖吃,最后她买了三块钱的彩虹堂,吃了三个月。

  江琴一个月只给顾桥五十块的零花钱,这五十块包括了买鞋子、买衣服,晚自习放学饿了买宵夜等一切事物。文具不用自己买,就用江琴从从文具厂带回来的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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