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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去能够触发凶手的条件,这样的话,也许凶手的诉求是来自主观上的,她向这些死者提出了某个条件或者要求,孙杏等人没有同意,所以他们被杀害了,而袁晴同意了,才得以活下来。

  那袁晴又答应了凶手什么呢?凶手之后和袁晴一起生活,是为了监视她吗?肃海随即否定了这个想法,不对,按照王立杉的说法,袁晴的活动是很自由的,他在过去的半年里像平常一样,看到过很多次袁晴一个人去超市、一个人买菜,可见如果袁晴想要逃离凶手的话,她有足够的机会,可是她都没有。更遑论凶手在她意外死亡后,还要执意将“害了她”的人全部杀掉为她复仇了,凶手大可不必这么麻烦,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就好了,这才是正常的行为模式。

  ……会是在相处过程里产生感情了吗?两个人变成了好朋友,或者其他更进一步的关系,以至于凶手决心为她复仇?那这个时候的凶手已经不在乎自己当初向袁晴提出的要求了吗?她是有了新的可以满足这种诉求的渠道,还是说和袁晴生活的这半年里,她的这种诉求其实已经被满足了?

  越往下想,冒出来的可能性就越多,虽然这些大部分都是肃海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但他还是挑选了一些稍微站得住脚的,记录了下来,留作后面的参考。

  等他写完,抬起头看见陈佳期又是一脸的生无可恋,显然在刚才的时间里,她又进行了一场大海捞针。不知道多少次的一无所获不仅没有让人感到习惯,反而会使人更加焦躁,耐心和信心在后期被飞快消磨着,看上去是一大片茂密繁盛的泡沫,其实只要一盆冷水,就能够冲刷殆尽。

  “关于凶手的动机先放到一边,”肃海强行把话题转开了,“还有一点,我们在勘察现场的时候,发现凶手应该走得比较匆忙,所以袁晴家里留下了相当一部分属于她的痕迹,床上掉落的头发、拖鞋底下粘着的口香糖、抽了一半的烟等等,但是却没有在任何一处提取到她的指纹,不说完整指纹,就连片段都没有。”肃海眯了眯眼睛,“假设她得知了袁晴的死讯,知道会有人在接下来的几天来到这间房子,她不得不马上搬走,——在这种匆忙的情况下,她顾不上把可能会被提取到DNA的残留痕迹处理掉,反而细心地抹去了自己在这个家里的所有指纹,这正常吗?”

  ***

  相比于肃海这边的迟滞不前,肖正宸那头可谓是进展迅猛,在死者易沣遇害后的第三天,就已经基本锁定了凶手。

  其实说来也并不复杂,自从所谓的“离奇自杀事件”开始以后,出于保密原则,也为了不引起社会恐慌,市委宣传科一早就跟各路媒体打好了招呼,所有流出去的报道都是掩盖了部分真相的,——对死者身上的划伤只字未提。然而易沣身上除了有几处在和凶手搏斗推搡过程中造成的伤痕,还有几道明显是在他死后,凶手返回案发现场,用刀划伤的。

  再加上之前已经排除了这起案件是他们一直追踪的凶手所为,那么真正杀死易沣的凶手,必然是知道“死者身上有自残痕迹”这个原本应该是保密细节的人。

  这个线索一下将排查范围缩小了不少,除了参与办案的警察,肖正宸首先想到的就是“离奇自杀事件”受害人的亲属。有人利用从死者身上得到的信息,作为犯罪的便利,想要浑水摸鱼地将这起案件嫁祸给之前的凶手。

  之后,肖正宸跟周沙还有其他几个警察,对截止目前的七名受害者亲属进行的挨个走访,并把他们的过往和易沣进行交叉对比,找出可能存在的利害关系。然而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三十多人里,竟然没有一个符合这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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