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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的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给沈亭暄打越来越多的钱。那时他刚参加工作,每个月只领不到三千块的薪水,留一些够日常开支,剩下的全打给了沈亭暄。
沈亭暄给他打了很多次电话,也约了他很多次,甚至有几回逃了晚自习,背着书包在警局门口等他下班,然而他们的谈话每一次都无疾而终。
道德和道义像一块湿透的棉花,冰冷稀烂,又带着几分沉重,生生的堵在了他的胸口,每一个字,哪怕是被满腔的热血烫过,都挤不出这团棉花,最后被黏糊糊的裹在一起,阴冷潮湿地等待生锈腐蚀。
沈亭暄也许是知道了他这种近乎逃避的心情,也许是被逃避了太多次,磨出了少年人的心性,也渐渐地不来找他了,他们变成了两个看似毫无关系的人,决口不提当年,而后在时间的洪流里各自行进,越走越远。
原本的剧本应该是这样的,用来换取观众的一声叹息,说上一句不痛不痒的有缘无分,连眼角处的微微湿润都不必有,原本就没有开始,所以也谈不上结束。
可是不知道从哪天开始,——那大概是一个万物复苏的春季,沈亭暄忽然敲开了他家的门,笑眯眯地站在一片融融的光里,见他露出几分惊讶和不知所措的神情,就不由分说地塞给了他一件礼物,不等他拒绝,就率先开口说道,“小海,好久没见啦。”她停了一下,抬起头细细地看他的眉眼,像是要把这些日子的空白都填补回来一样,“我是来告诉你一声,我考上大学了,学表演,以后你就可以常常在电视上看见我啦。”
“……恭喜。”无数翻腾上来的语言又被一层层压下去,最后挤到嘴边的,只有干涩的两个字。
“我请小海吃个饭吧?”
肃海摇了摇头。
“哦……那也没关系,”沈亭暄那时就已经显示出几分好演员的功底来,对他的拒绝毫不在意,或者说强装着毫不在意,还微微笑了笑,“本来还有一句话想说,不过也不是吃饭的时候才能说的,不吃饭的话,那我就直接说好啦。”
“我喜欢你呀。”
“腾”地一声,肃海整个人都燃烧起来了。这是他第一次经历如此直白、不加修饰的告白,女孩子捧着一颗赤*裸的、热忱的、满怀情谊的心站在他的面前,认真又坦荡,想要假装着勇敢,又忍不住偷偷攥紧了手,甚至连眼皮都在轻微的发颤。
却遮掩不了眼睛里的光芒,轻盈而明亮。
“我喜欢你,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愿,因为我觉得你值得,跟其他任何事情、任何人都没有关系。哥哥在那个时候会做出那样的选择,也一定是出于他自己的意愿,觉得你值得。”沈亭暄说,语气里带着一股莫名安抚人心的力量,“虽然这件事情我们都要消化很久,用很长的时间才能变得好一点,但肯定都会走出来的。我去上学以后,大概小海就不会再见我了吧?我们就用这段时间自己愈合一下,可以吗?”
“……”
“我现在还是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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