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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就认识了好友。
只不过方越然没说过,她也就没问,有些事情总是要等到合适的时间,再摊开。
“我和阿泽是发小,两家人就住在一个院子里。”他似是看出她所想,解释了一声。
其实何止是发小,两个人打小就是铁哥们,出生入死的那种,不过后来两个人不在一所大学,他去了国外的麻省理工,而季孟泽留在国内的高校里,整天混混度日。那时候季孟泽和家里也闹得正僵,季孟泽他家里的那些破事,不是当事人,说出来没多大感触。
不过就是季孟泽家里两个人闹离婚,家里的气氛很僵,就为了一点儿家产,两个人天天对着怄气,半夜里哭完一个接一个,最后还是离了,家里不像个家。季孟泽跟了她妈,但是关系从此一落千丈。
这些事情,在国外的他都有所耳闻,也与季孟泽了解过,季孟泽从来都是淡笑而过,对于这些事情只字不提,倒是对于交到一个有趣的女朋友事情,天天提起。
他听得多,耳朵都快起茧子了,嗤笑他:“护好你的宝贝女朋友,指不定哪天就见异思迁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在大四的那一年,季孟泽良久不出声,最后说话时,声音里不对劲儿,像是积攒了久远的痛,长长地传过来。
季孟泽说:“没了,哥们打算去当兵,我爸说他那里正好有一批招人,去部队里混个几年再出来。”
“什么没了,你说清楚。”
阳光开朗的人,话说得有些无力,“越然,我从来不知道失去一段感情有这么痛苦。”
季孟泽没有多说,只说过这样一句透露心思的话语后,又东拉西扯说别的去了,聊着聊着两个人渐渐的没了话题,季孟泽干脆,一把撂了电话。
他一脸懵然,从来不知道季孟泽还有这样的时候。次日他翘课跑回来玩儿的时候去瞧了瞧季孟泽,好好的人败坏得不成人形,急遽消瘦,他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都差点儿没认出来。
为了一段感情,为了一个女孩儿,至于吗?
他不懂。
也于无意中记住了涂桑的这个名字,以至于在后来的日子里发现她就在自己的公司里上班,他来了兴致,想一睹芳容,想与涂桑打打交道,见识一下这个令季孟泽形销骨立的人,如何厉害。
尼泊尔旅途,便是开始。
初初见她,真不觉她有什么优点,要说身材长相,漂亮到普通,比起他认识的人,涂桑比不了。
她的哪点儿吸引人?
方越然自己有时候都糊涂,可能是那些所有普通的点汇聚在一起,成了闪光点,他见久了相处久了,愈发心生欢喜,自己的那颗心,不受控制地去喜欢她、爱她。
不是没有尝试过悬崖勒马。
冷落的时候,她的一颦一笑,总是冲击着大脑皮层。那场214事件,她的纠结她的急于查证,她在姨夫姨妈面前的忍气吞声,很多的很多,她都表现让人觉得怒火中烧又无能为力。
她分明就是个懦弱胆小的人,却总是要硬撑着胆子,一步步陷入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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