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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家里人给他说了一门亲事,对方不是别人,正是赵思危的生母吕红。

年轻时的吕红长得极其美丽,且家境优越,按理说应该是不愁嫁的,但由于眼光太高,一耽误就是许多年。

二人初次见面,是在城西公园门口,赵丰年一眼就看中了温柔的吕红,吕红也因为赵丰年的学历和岗位,而对他青睐有加。

他们很快就结了婚,过了几年的踏实日子,直到——研究所要成立野外勘探小组,赵丰年瞒着吕红,第一个报了名。

自此离家万里、星月为伴,吕红一个人带着年幼的赵思危,耳边是邻居说不尽的闲话,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赵丰年每次回家,见到的都是处于暴怒状态的吕红。

他深知吕红的不容易,更知道她先前是多么温婉内向的一个人,而她变成这个性子也完全是因为自己,所以后来,当他因为救下李逐星而瘸了一条腿、而吕红又恰在这时提出离婚之后,他几乎是想也没想就同意了。

赵丰年带着他们唯一的孩子净身出户,对吕红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不要把他曾经的一切告诉赵思危,如果赵思危问起来,就说他年轻时是当保安的。

后来,赵丰年就带着赵思危搬到了一户简陋大院儿里,他把每个月的补助金尽数捐了出去,而日常琐事的缠身也让他对吕红愈发理解,随之而来地愧疚感也愈深,只有在维修破旧家电的时候,他能找到些许年轻时的感觉。

他磨平了所有的棱角,本想着就此过一生,直到女儿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执意报考航天大学,赵丰年才逐渐意识到,有一些理想与信念,是可以通过血脉代代相传的。

赵思危从病房外走了进来,自从老师和那些前辈们来了一趟,隔壁床新来的那个年轻小伙子就连夜搬到了另一个病房,故而如今这个有着三张床位的集体病房内,唯独住着赵丰年一个人。

他的腿因为那天的意外事件而骨折,所幸伤势还不算严重,此刻正被绷带吊着悬在空中,腿脚动弹不得。

赵思危坐到了看护椅上,表情看上去心事重重。

赵丰年见自己闺女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忍不住轻声笑道:“怎么?还没决定好?”

“嗯。”赵思危点了点头。

今天白天,甘默劝她按照原本计划参加这次的研究生考试,可是赵丰年的腿脚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痊愈的,交由别人来照顾,她实在是放心不下。

赵丰年仿佛是看穿了她的心中所想,连忙对她宽慰:“如果是因为我的腿,那你完全可以放心,你不是创业赚了不少钱么?给我请个护工总请的起吧?”

赵思危闻言,眉头一挑,“您怎么知道我创业的事情?”

关于《揽月周刊》的事情,她可从来没有在赵丰年面前提起过。

“你是我的女儿,什么事能瞒得过我啊……”赵丰年笑着摇摇头,“再说了,别人排着队都买不到的《揽月周刊》,你每一期都带回家用来糊窗户了,我又不是傻子,我能猜不到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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