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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的好消息!”靳月眉梢微挑。
其实就算靳月不说,安康生也有此意。
两人之所以默契,是因为看到对方不会松口,所以才会死撑,但若是没了这份信任,那可就不好说了。
做贼心虚之人,原就信任薄弱,抓住这个弱点,自然能逐个击破。
分开关押,二人仅一墙之隔。
两人是堂兄弟,一个叫田富,一个叫田贵,二人都是孤儿,习惯了游手好闲。
在村里的时候,时常偷鸡摸狗,被追被打的次数多了,竟自学成才,学会了挖地道的本事。
正是因为如此,二人在山脚下的村子里,愈发猖狂的偷鸡摸狗,从无失手。
直到某日,有人找到了他们,说是让他们干一票大的,事成之后,每人一百两。
一百两银子,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巨款,二人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是谁让你们去劫了王家的粮食?”靳月笑问。
“没想到,这知府衙门如此没用,竟让一个臭女人来当捕头,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田富坐在地上,虽然不再是五花大绑,不过手腕和脚腕上还是被绑上了绳子,“你不在家里生孩子,跑府衙来凑什么热闹?莫非整个府衙里的男人,都是你的姘……头?”
靳月蹲下来,摸着自个的下巴,打量着眼前的痞子,“还好明珠不在,否则定会勾了你的舌头,然后用火炭烧了你的喉咙,让你这辈子都发不出声来。”
“怎么,被我说中,害羞了?”田富靠在墙上。
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让一旁的安康生极不舒服。“我这人脾气不太好。”
靳月伸出指尖,轻轻戳着田富的胳膊肘,“知道这是什么位置吗?”
“就没见过像你这么蠢……啊……”
刹那间,杀猪般的嚎叫,险些刺破安康生的耳膜。
“忘了告诉你,我爹是个大夫。”靳月瞧着倒在地上,痛苦哀嚎的田富,“所以我不杀人,也不喜欢见血,我这双手是要继承我爹的衣钵,用来救人的。”
话虽这样说,她抬手又脱了田富另一边的手肘。
“放心吧,骨头没断,就是有点疼!”靳月瞧了一眼墙壁。
安康生默默的竖起大拇指,隔壁那货,应该已经吓得直冒冷汗了吧?!
“你别怕,等你说了,我就把你的骨头都接回去。”靳月声音洪亮,“哦对了,我不止能脱手骨,还能脱腿骨,连你脚趾头的骨,我都能给你掰下来,绝不见血,童叟无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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